反腐見成效公安刑訊逼供等案件逐降
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把專項治理作爲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措施,有效解決了一些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三類案件逐年下降。
——深入開展“三項治理”。全國公安機關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執法頑症堅持不懈地進行專項治理。通過治理,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三類案件逐年下降。同時,對“超期羈押”、“留置室非正常死亡”等問題開展了集中治理。按照治理一個問題、鞏固一項成果、建立一套制度的思路,建立健全了執法辦案的實體和程序制度。
——深入開展對違規扣押、查封、凍結、沒收財產和違規責令停業整頓、吊扣證照、吊銷牌照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共排查案件312.8萬件,從中發現有問題案件2366件,並對問題案件進行了認真處理。
——通過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中“開門接訪”,接待羣衆上訪20.4萬起,停訪息訴率達80%以上。通過“開門接訪”,全國公安機關共查破各類刑事案件1.7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萬名。
公安隊伍“槍、酒、車、賭”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自“五條禁令”頒佈至2005年,共查處違反“五條禁令”案件1698起,涉及民警2163人,開除辭退967人,追究領導責任873人,初步解決了公安隊伍在槍、酒、車、賭等方面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把查辦違法違紀案件作爲從嚴治警、懲治腐敗的重要措施和嚴肅黨紀政紀警紀的中心環節來抓,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清除一批害羣之馬,純潔了公安隊伍。
“公安隊伍中違法違紀總的趨勢是穩中有降,民警職務違法違紀等突出問題得到明顯遏制。”這位負責人表示。
“五條禁令”是公安部2003年1月22日針對公安機關一些基層單位在內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嚴禁攜帶槍支飲酒;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參與賭博。違反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發現違規金額123.36億元公安審計工作成效顯著
公安部28日通報,“十五”期間,全國公安審計部門共發現違規金額123.36億元,挽回損失浪費8.76億元,促進增收節支28.63億元。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期間,公安機關各項內部審計工作普遍開展,特別是在經濟責任審計、涉案財物專項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和“金盾工程”等方面,成效顯著。
據介紹,全國公安審計部門共審計單位(項目)162034個,審計總金額4708.75億元,發現貪污賄賂案件140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73人,受黨紀政紀處分585人。
1000餘名違法犯罪民警被移送司法機關
公安部28日通報,“十五”期間,全國警務督察部門共決定對4321名違紀民警停止執行職務、對2576名違紀民警採取禁閉措施,移送紀檢監察、政工部門處理違紀民警6262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法犯罪民警1007名。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公安督察隊伍不斷成長進步,督察制度體系逐步健全,督察工作與執法活動和業務工作的結合更加緊密,督察職能作用越來越凸顯。
據介紹,全國警務督察部門圍繞重大警務部署、執法執勤活動和內部管理等工作,共開展現場督察153萬次,及時發現查糾不落實、不作爲、執法不公等各類問題33萬件;受理覈查羣衆檢舉控告43萬件,糾正侵犯羣衆利益的問題9.1萬件,澄清不實投訴22.6萬件;向有關公安機關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議12.7萬餘條,發督察通知書、建議書、決定書5.2萬份,責令執行2.9萬件,撤銷或變更公安機關錯誤決定、命令2325件。
誡勉9700多人次公安違法違紀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十五”時期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進展。2003年至2005年,各級公安機關黨委、紀委負責人同下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6萬多人次,誡勉談話9700多人次,一把手述職述廉近2.4萬人次。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公安隊伍中違法違紀和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正在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側重遏制逐步走上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新階段。
據介紹,“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全面推行廉政談話教育,普遍開展了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制度、紀委負責人同下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談話、警銜晉升班學員集體廉政談話等制度。
在深入剖析西安32名民工事件、廣州孫志剛事件、成都李思怡等事件的基礎上,全國公安機關在廣大民警中集中開展執法爲民思想教育;組織拍攝了一系列專題警示教育片,在全國公安機關巡迴播放,民警收看率在95%以上;舉辦了廉政公益廣告大賽、廉政歌曲創作和演唱、反腐倡廉演講比賽、書畫展等活動。
“2·14”特大詐騙團伙案偵破涉案金額6750萬元
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廈門市公安局日前成功偵破公安部掛牌督辦的“2·14”特大詐騙團伙案,破獲詐騙案件836起,涉案金額6750萬元,抓獲涉案人員10人。
據介紹,今年2月初,廈門市連續發生銀聯卡消費以短信通知銀聯卡用戶在某大商場消費被轉賬和“電信返還話費”等的詐騙案件。廈門市公安局經過一個多月縝密偵查查明,該犯罪團伙是由臺灣不法分子和福建省南靖縣人劉某福等四人勾結組建的跨境詐騙犯罪團伙。去年8月份,劉某福、簡某峯、張某(女)、賴某成(在逃)等四人加入該團伙,同臺灣的犯罪嫌疑人遠程勾結配合,採用短信通知銀行卡消費和電話通知返還電話費的方式同受害人聯繫。他們通過境外電話遙控指揮受害人到櫃員機上操作,謊稱是修改銀行卡密碼或退費程序,讓受害人將自己卡內的錢轉入嫌疑人賬戶。一旦詐騙成功,劉某福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在最短時間內採取多卡轉賬、取款等方式將錢提走。
3月28日,該詐騙團伙騙取了受害人王某人民幣133萬元。受害人王某報案後,專案組於3月31日在龍海市港林路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福、簡某峯、張某,同時還繳獲現金人民幣78萬元、銀行卡31張、手機3臺。4月1日,又在劉某福在廈門的暫住處繳獲銀行卡25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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