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實施一週年。《條例》的施行,在黨和人民、政府和羣衆之間搭建起了一座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橋樑。這對於加強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妥善協調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信訪工作關係到羣衆的切身利益。《條例》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以人爲本,切實把羣衆關心的生產生活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作爲工作的着力點,認真傾聽羣衆呼聲,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黨政各級幹部要“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繫”,努力把處理羣衆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繫羣衆的過程,變成疏導羣衆情緒的過程,變成爲羣衆排憂解難的過程,讓羣衆真正理解和滿意。
與此同時,《條例》也要求羣衆要依法辦事。一些人生產生活中遇到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困難,感到委屈或出現不滿情緒,向有關部門反映是應該的。但應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意見和建議。切不可一時衝動,出現過激言行,更不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濱海新區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爲我們發展提供了最大最難得的歷史性機遇。天津已進入一個新的上升期。天津發展的大好形勢來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好的形勢離不開穩定和諧的社會基礎。實現天津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社會更加和諧,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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