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賄賂在各國都是打擊對象。嚴格的法律,成熟的市場機制,全面打擊的氛圍,是使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的必要條件。
日本:老虎蒼蠅一起打
商業賄賂是日本各種賄賂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不僅對經濟問題本身產生影響,而且還時常涉及到政治領域,造成政壇大地震。當前,日本已經構築起一整套比較有效的制約機制,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商業賄賂問題的發生。
首先是在法律上築起反商業賄賂的重要防線,嚴厲打擊商業賄賂行爲,連微小的商業賄賂事件也決不放過。日本刑法將商業賄賂統一爲行賄罪和受賄罪,無論在商業方面還是其他方面,具有行賄或者受賄行爲必須承擔相同的法律責任。並且,日本界定的賄賂範圍相當廣,凡是能夠滿足人的需要或者慾望的一切利益都可以算作賄賂,包括提供性服務以及高規格的宴請和接待等。利用手中掌握的權限,在經濟活動中要求他人給予金錢、物品或者提供其他好處的,以及接受或者約定接受利益和好處的屬於受賄行爲,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日本有關部門對行賄受賄罪的查處十分嚴格,“老虎”“蒼蠅”一起打。如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首相的影響力,爲美國洛克希德公司牽線搭橋,向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推銷一批大型客機,並接受好處費的“洛克希德”事件中,首相田中角榮被逮捕,並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日本還制定了《公益舉報人保護法》,努力保護揭發和透露公司主管或分管人員違法舞弊行爲的舉報人。規定要爲舉報人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舉報人的真實身份。其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僱或用其他任何形式打擊報復舉報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將按有關法律嚴肅處理。
日本大企業基本上都建立了一套嚴密的防止和制約商業賄賂的機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實施嚴格的招投標制度。只要超過一定數量的建設工程或者採購項目均採用真實的招投標制度,企業的最高領導人不直接參與招標工作,具體的招標工作由具體部門組成的招標小組進行。還有人對招標小組有無違反招標程序進行檢查監督,防止個別人在招標中營私舞弊,接受賄賂。如果企業發現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賄賂,給企業造成損失的,除了賠償損失之外,有關人員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德國:醫藥購銷領域標準明確
目前,德國治理商業賄賂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德國刑法典》和1997年8月份修訂的《反腐敗法》。這些法律對各種形式的賄賂做了界定,並規定了相應的懲治措施。在德國,制止賄賂行爲主要是通過司法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以排除行政機關的不適當干預。
德國的市場競爭環境已經相當成熟,輿論監督也很嚴格。如果一家公司做出了違法行爲,它不但會受到法律制裁,而且還會遭受輿論批評以及競爭對手的排擠,公司形象將大大受損,甚至會破產。在這樣的背景下,德國公司,尤其是大公司的犯罪動機很小。
醫藥行業是個特殊領域。爲了避免醫藥公司向醫生行賄,德國醫學科學專業協會、聯邦藥物生產商協會、聯邦醫院藥房聯合會、德國大學聯合會等12個相關協會在2001年制定了《企業同醫療機構及其責工間合作的刑事評估要點》。內容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列舉了醫藥行業從業人員必須瞭解的法律知識;第二部分規範了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的合作形式,並規定了合作的原則以及合作中應該注意的問題。例如,醫藥企業給醫院或醫生提供資助是合法的,但必須遵循資助與商業利益相分離的原則,否則就有賄賂嫌疑。
第三部分則專門對宴請和送禮作了規定。醫藥企業員工以私人名義宴請醫生是不允許的,但是可以在舉辦某種活動或者舉行工作餐時邀請醫生參加。每次邀請都應記錄備案。另外,醫生收受小額禮品也是合法的,但是超過一定金額或者在某些條件下可被視作受賄行爲。醫生一旦被發現收受賄賂,就會被醫院開除。
由於德國實行“醫藥分開”,藥店和醫生之間幾乎不可能發生行賄受賄行爲。而《要點》對醫藥企業和醫生的行爲作了詳細規定,把行賄受賄的可能性降到了最小。
另外,德國實行全民醫療保險制度,病人的醫療費和藥費最終都由保險公司支付。如果醫藥公司向醫院藥房和市場藥店行賄,勢必會增加藥品的成本,也就是說會增加保險公司的支付金額,因此保險公司也對醫生和藥房具有強大的監督作用。
韓國:全民治理商業賄賂
韓國曾經是一個腐敗問題嚴重的國家。韓國政府歷經二十多年的反腐敗和治理商業賄賂,腐敗程度逐漸減輕,商業環境得到改善,社會清廉度明顯提高。
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韓國曆屆政府不斷推出包括治理商業賄賂在內的各種反腐敗措施,其措施日益嚴厲,並形成全民打擊商業賄賂的社會氛圍。1963年,韓國組成身兼審計、監察和紀檢三重責任的監察院;組建行政改革調查委員會,通過行政改革消除商業賄賂。1964年,制定了《關於特殊犯罪的特別法》等法律,規定分別對受賄公務員、不正當利益獲得者、校園非法斂財者、公職人員瀆職行爲進行處罰。
1980年,韓國政府成立“社會淨化委員會”,發起一場“社會淨化運動”,力圖通過全民參與清除包括授受金錢物品、給好處費等商業賄賂行爲。1981年,韓國製訂了《公職人員倫理法》,規定實行對公職人員的財產登記制度、公職人員物品申報制度和退休公職人員就業限制制度,以防止公職人員接受商業賄賂。
韓國目前防止腐敗和賄賂的一個關鍵性措施就是對各級政府和公共機關進行清廉度調查。負責腐敗預防工作的韓國國家清廉委員會自2003年起對全國325個政府和公共機關進行一年一度的清廉度調查,摸清各機關是否存在接受商業賄賂、謀取不法利益、換職、接受民間宴請、受禮、免費參加高檔娛樂、不法介入有償經濟活動等行爲。
清廉度調查的依據是各機關的廉政紀錄、資金賬戶往來、不法收入證據、民間舉報等。最後得出各機關的清廉度指數,按中央級政府機關、地方級政府機關和公共機關的類別進行清廉度排名。這個做法受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高度關注和肯定,被推薦給經合組織其他成員國效仿。
韓國現政府採取的另一個重要反腐敗措施是去年3月由韓國政府、政界和經濟界共同簽署《透明社會協約》,其目標是建立沒有腐敗的先進型透明社會。
《透明社會協約》規定了公共部門、政界、經濟界和公民社會建立透明、廉潔機制的辦法。公共部門的任務是國家清廉委員會、監察院、檢察所(院)、公職人員倫理委員會的分工協作,建立防止腐敗、信息公開。公衆監督和納稅人訴訟等機制,加強票務管理,實行公營企業透明經營,加強對公職人員的倫理道德教育等。政界的任務主要是清除非法政治資金,防止金元選舉。經濟界的任務是實行倫理經營、透明經營,防止商業賄賂,繪製“反腐敗地圖”以切斷商業賄賂的關係網。加強會計制度的透明度,建立企業內部舉報制度。公民社會的任務是協助建立與反腐敗有關的居民傳喚制、居民投票制、納稅人訴訟制等機制,制定《透明社會實踐市民參與憲章》,參與反腐敗社會行動等。
美國:四機制遏制商業賄賂
成熟的市場經濟和良好的社會環境使商業賄賂在美國難以興風作浪。從美國的市場運作和社會監管方面來看,對商業賄賂的圍剿有這樣四個主要機制:
一是反壟斷機制。壟斷行爲是市場不公平競爭的最大體現。爲了從壟斷者手中獲得產品和服務或者向壟斷者出售產品和服務,不正當的幕後交易由此產生,從而也很容易導致商業賄賂行爲的發生。爲此,美國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採取措施大力打擊市場壟斷行爲,其市場反壟斷已經深入到各行各業。由於美國幾乎沒有任何產品和服務是被少數一兩家公司把持的,交易雙方面對的是公平的市場。因此,企圖通過商業賄賂來獲得非正當利益的行爲自然沒有什麼市場。
二是公平競爭機制。在近乎白熱化而又很規範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把成本控制在最合理狀態成爲決定公司經營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在這一機制下,就不太可能出現公司採購和營銷人員通過商業賄賂捨棄低價產品和服務轉而購買高價商品和服務的情況,因爲這樣的結果將導致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無人問津和公司無法生存。無論公司領導層還是股東都不會允許這種情況出現。這是商業行賄和商業受賄沒有市場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是輿論監督機制。在公開和嚴格的輿論監督下,任何形式的賄賂都成爲醜聞被公佈於世,使行賄和受賭者和公司本身遭到媒體曝光、道德譴責和法律制裁。在美國,甚至涉嫌商業賄賂的行爲都會遭到媒體報道和曝光。比如,上世紀90年代中期,爲了討好美國農業部以獲得一些政策方面的好處,一家美國農場向當時克林頓政府農業部中的一位部長級官員的女兒提供了上學的“獎學金”,並出資邀請這位官員到農場遊玩,花費幾萬美元。這件事情被媒體曝光後,這位農業部官員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不得不引咎辭職。
四是法律機制。嚴格的反腐敗立法和執法是打擊商業賄賂最重要的手段。在這方面,美國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制定和修訂相關法律打擊商業腐敗,爲治理商業賄賂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從美國的情況看,治理商業賄賂既需要嚴格的立法和執法,也需要營造一個不利於商業賄賂生長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