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北京市監察局副局長宋蘭剛,28日向媒體通報了北京市治理商業賄賂的進展情況。
宋蘭剛介紹,近一個多月來,北京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進展順利,開局良好。重點涉及11個領域: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出版發行、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電信等。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4起涉及商業賄賂的案件,4名被告人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分別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公安、檢察機關也立案受理了一批涉嫌商業賄賂的案件。
他說,從北京近兩年查處的涉及商業賄賂案件情況看,在一些壟斷性行業、具有行政審批權的部門以及在工程建設、國企改制、徵地拆遷、醫藥購銷等重大經濟活動環節的商業賄賂問題時有發生,且呈現出手段多樣,隱蔽性強等突出特點。
他指出,商業賄賂違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影響投資環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造成國家稅收減少和公有財產被侵吞;爲假冒僞劣商品打開方便之門,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發不少突發公共事件和其他社會問題。商業賄賂敗壞社會風氣,腐蝕黨員、幹部和企業從業人員,成爲滋生腐敗行爲和經濟犯罪的溫牀。
今年3月初,北京市專門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紀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發改委等27個單位負責人蔘加的“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在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查找損害羣衆利益,破壞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結合實際,圍繞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爲,組織引導所屬單位、企業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弄清本行業、本區縣經營者違背商業道德,違反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進行不正當交易的手段及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宋蘭剛表示,北京市將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嚴肅查處涉及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貪贓枉法、索賄受賄的行爲。要充分發揮檢察、法院、公安、審計、工商、信訪和紀檢監察等系統舉報投訴網絡的作用,並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暢通發現商業賄賂問題線索的渠道。
同時,深入研究商業賄賂問題和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加快建立適合首都實際的企業和個人信用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行政行爲、市場競爭行爲和懲治商業賄賂的制度規定,建立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加大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的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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