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上接受審訊的雷淵利
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涉嫌經濟犯罪近日被送上法庭。他在一封懺悔信中說:“人家背後議論我是‘玩權、玩錢、玩女人’的‘三玩’幹部,我認爲名副其實。”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腐敗分子,卻在領導崗位上步步提拔,還掌握了城市建設和公積金管理的大權,最終釀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人們不禁要問,一個在縣級領導崗位就因腐敗引起幹部羣衆不滿的人,何以得不到及時查處,反而被提拔到更重要的領導崗位上?
熟悉內情的人說,雷淵利是“帶病”被提拔的,最後病入膏肓不可救藥。雷淵利瘋狂斂財經歷了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他從拿1萬元的“好處費”起步,到幾十萬元、數百萬元地貪污受賄,一直到挪用鉅額公款,給全市留下上億元的鉅額債務。在這個過程中,他生活荒淫,包養情婦,爲情婦買車、買房,爲私生子設立“生活基金”,竟然可以掩人耳目,還在分管城市建設等重要工作的副市長崗位上呼風喚雨。人們不禁要問,這樣一個貪官污吏,難道就沒有組織和制度監管?
重“政績”、輕“官德”,是雷淵利走向深淵的一個重要原因。無論當年他主政的永興縣“十大工程”,還是郴州市城市建設的變化,一些人對有“雷大膽”綽號的雷淵利的“政績”心懷感佩,對他見不得人的另一面卻不甚了了。這種不甚了了,說明了我們的幹部管理考覈制度還有待完善,或者說看起來很完善的制度,其實既沒制約得住雷淵利的張狂胡來,也沒能及時發現雷淵利的腐敗行徑。偏重幹部“政績”的考覈,恰被某些“帶病”幹部所利用,讓“政績”成了查清他們“病竈”的屏蔽層。
此外,重領導“看法”,輕民意評價,也導致了雷淵利的“帶病”提拔。早在雷淵利調任副市長的時候,不少幹部羣衆對他的腐敗行爲就有了覺察,但是,由於“領導意見”高於“羣衆意見”,一個腐敗分子還是在人們的怒視中被提拔到了更重要的領導崗位。這說明,無論是在發揮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方面,還是社會公衆監督方面,我們都還有某種形式主義的東西。實際上,“帶病”幹部矇混上級領導易,矇混廣大基層幹部羣衆難。把他們放在民主監督的陽光下,他們的“病態”醜行必將無所遁形。
應當看到,在我們的黨政幹部隊伍中,像雷淵利這樣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但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很大。因此,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管,不給他們“帶病”提拔的機會,是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