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少女小段
近日,湖南株洲攸縣出了一件怪事。一個叫段曉薇(化名)的女孩被3名男子輪奸後,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將3人送上法庭。可眼看要將壞人繩之以法時,段曉薇的態度突然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她居然在庭審中改變口供,替3名色狼開脫罪責。這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內情呢?
網聊惹禍天真少女慘遭輪奸
段曉薇今年18歲,家住株洲攸縣縣城,中專畢業後在家待業。今年1月3號晚7時多,段曉薇來到家附近的網吧上網。經朋友介紹,她與當地一個叫廖仔乃的男青年進行視頻聊天,談得十分投機。廖仔乃的穩重和帥氣的外表讓段曉薇心生好感。只有18歲的她,很快就向這個初識男子敞開了心扉。見段曉薇個性直爽,廖仔乃開始拋出誘餌,他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留給了段曉薇。
不知不覺,兩人聊到了第二天凌晨5時,經過一夜的暢談,沈浸在甜言蜜語中的段曉薇突然有了與廖仔乃見面的衝動。於是她撥通了廖的電話,約好與他在文化路上某酒店的403房間見面。
清晨6時左右,天真的段曉薇單身赴會。見到身材魁梧、溫柔體貼的廖仔乃後,段曉薇以為遇到了自己的白馬王子。可當她進入403房後,眼前的一幕讓她嚇了一跳:房裡烏煙瘴氣,一片狼籍,4個年輕男子正在聊天。見情形不對,段曉薇轉身要走。廖仔乃擋住了她的去路,隨手將門反鎖上。
無奈之下,段曉薇只得跟著廖仔乃坐到床邊。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露出猙獰面目的廖仔乃竟當著其他4人的面,提出要與她發生性關系。段曉薇斷然拒絕,起身准備離開。凶相畢露的廖仔乃與另外4人對她大打出手。隨後,廖仔乃當著其他人的面,將無力反抗的段曉薇奸污了。在這之後,他又兩次強行與段曉薇發生性關系。整個上午,段曉薇都處於生與死的極度恐懼之中。
直到中午,廖仔乃一行五人纔離開了賓館。本以為噩夢結束的段曉薇正准備逃離酒店時,兩名自稱是廖仔乃哥們的男子闖了進來。這兩名男子一個叫劉育蘭,另一個叫謝球風。劉育蘭提出想和段曉薇交個朋友,說著便動手動腳。段曉薇試圖逃走,卻又遭來一頓毒打。隨後,劉育蘭強迫段曉薇去洗澡,趁她洗澡的時候,他和謝球風先後衝進浴室,奸污了段曉薇。
出人意料----受害少女當庭翻供
事發後的第二天,也就是1月6日,段曉薇在朋友的勸說下,來到城關派出所報案。此時,她的臉上青一塊,紫一塊,有明顯被毆打的痕跡。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趕赴案發現場,對3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
抓捕行動中,廖仔乃、劉育蘭和謝球風3名犯罪嫌疑人,以及目睹廖仔乃犯罪過程的4名男子全部落網。面對段曉薇的指證,3名犯罪嫌疑人很快承認了強奸段曉薇的全部事實。
為了給飽受摧殘的段曉薇討回公道,攸縣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進行了深入細致地調查,盡快將這起性質惡劣的輪奸案結案,只等著將幾名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
4月18日,攸縣人民法院對段曉薇被輪奸一案進行開庭審理。萬萬沒想到的是,受害人段曉薇出庭作證時,竟然推翻了自己先前所有的證詞,並向法官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受到過3名被告人的性侵犯。證詞一出,法庭內外一片嘩然。攸縣城關派出所刑偵中隊長劉中海表示,這種情況完全出乎他們預料。此時只有兩種可能:要麼就是攸縣警方辦錯了案;要麼就是段曉薇在法庭上作偽證。
巧設圈套罪犯好友以『情』動人
為了弄清段曉薇突然翻供的原因,警方立即進行立案偵查。
經調查,開庭前,3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段曉薇有過秘密接觸。其家屬同意每人賠償段曉薇2萬元。但直到開庭的當天,段曉薇也沒拿到一分錢。顯然這6萬元不是她改變證詞的直接原因。
經過深入偵察,警方發現,段曉薇與犯罪嫌疑人的兩位朋友來往密切。他們一個叫周小清(化名),是謝球風的女朋友。一個叫陳愧敏,是謝球風從小玩到大的好伙伴。
周小清高中時就與謝球風相戀,得知男友出事後,周通過QQ找到了段曉薇,主動約她見面。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受傷的段曉薇身邊一直沒有可以傾訴的對象。而周小清則像朋友一樣,經常找段曉薇聊天,幫她排遣心中的苦悶。時間久了,兩個女孩開始相訴衷腸。每當周小清講到她和謝球風之間的故事時,都會聲淚俱下。想著這對戀人就要因為自己各分東西,段曉薇不由對周小清心生憐憫。
但實際上,導致段曉薇翻供的最主要原因卻是陳愧敏。段曉薇告訴記者,陳愧敏是自己的男朋友。
原來,為了幫兄弟謝球風一把,陳愧敏主動找到段曉薇,頻頻與她套近乎。從最初的聊天到後來處處關心,這一切讓段曉薇漸漸對陳產生了好感。見天真的段曉薇逐步跌入自己設下的圈套,陳愧敏趁熱打鐵,提出要段曉薇當自己女朋友,並在開庭前夜與段發生了性關系。接著,陳愧敏開始鼓動段推翻證詞。而此時的段曉薇也覺得,這樣做一來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來自己還能得到6萬元的賠償。最重要的是,作為陳愧敏的女朋友,自己應該為他做點什麼。於是,第二天,段曉薇當庭翻供。
事後陳愧敏向公安機關交代,他設計與段曉薇成為男女朋友,只是為了幫謝球風逃脫法律的制裁。
如今,已經恍然大悟的段曉薇決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而此時的她,也由受害人變成了涉嫌作偽證的犯罪嫌疑人。段曉薇表示,自己最對不住的,是幫她懲治壞人的辦案民警。
2006年4月24日,攸縣人民法院再次對這起強奸案進行開庭審理。由於被告人劉育蘭有犯罪前科,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此外,判處謝球風有期徒刑11年,判處廖仔乃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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