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雖說離畢業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了,但一些應屆大學畢業生卻依然奔波於各大人才招聘會,爲求職進行着最後的衝刺。
然而,一些用人單位拒絕“期貨”的“經驗歧視”卻像一道無法跨越的門檻,將那些心急火燎的大學生拒之門外,也讓本已嚴峻的就業形勢“雪上加霜”。
充斥職場的“經驗歧視”
離畢業的時間越來越近,天津理工大學大四學生小吳的工作卻依然沒有着落。奔波於各種人才招聘會成了他每天生活的全部,用他自己的話說叫“病急亂投醫”。小吳告訴記者,“招聘會上大部分用人單位都要求有工作經驗,但又不認可實習經歷,分明就是沒有誠意招聘大學生。”
小吳的遭遇不是個別現象,“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已經成了一些用人單位選人的潛規則。作爲一種嚴重的歧視現象,爲人詬病已久的“經驗歧視”隨着就業形勢的日益嚴峻而愈演愈烈。記者在天津、銀川等地的一些標明“大學生招聘專場”的招聘會現場見到,儘管很多職位對經驗的依賴並不大,但仍有許多企業打出“要求有工作經驗”的牌子。有些用人單位雖然沒有寫明“工作經驗”是“必須條件”,但均明確表示“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將優先考慮”。
“經驗歧視”不僅在各種招聘會上隨處可見,即使是在地方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招考中也俯拾即是。南開大學經濟學院的一位姓張的大四學生說,他原本想報考天津市直機關公務員,結果專業適合的基本上都要求有工作經驗。記者對天津市直機關2006年公務員招考報名條件進行統計發現,132個職位中竟然有99個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此外,其他諸如戶口等歧視性限制也大量存在。
寧夏大學的一位同學說,“近幾年高校畢業生數量大幅增長和市場需求不足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用人單位這樣做,不是使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嗎?”
據人事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將達413萬人,比去年增加了22%,而人事部對北京等24個省份和廣州等15個副省級城市進行的統計卻顯示,2006年統計地區預計需求高校畢業生166萬多人,比去年減少了22%。天津大學學生處副處長、就業指導中心主任田永偉說:“‘一升一降’透露出今年的大學生就業競爭將更趨激烈。用人單位將工作經驗作爲招人的必須條件,確實阻塞了一部分畢業生的就業路。”
降低成本風險“經驗歧視”實爲“短視”
對於招聘中設置“工作經驗”這樣的歧視性條款,用人單位的解釋很有普遍性性,“招聘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單位可以節省培訓成本,他們的工作也可以快速上手。”
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向記者抱怨說,現在應屆大學生的“成活率”太低,單位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對他們進行經驗和技能培訓,可他們卻把單位當成了實習基地和跳板,到頭來爲別人做了嫁衣。因此,與其招聘應屆大學畢業生,還不如直接招收有經驗的員工來得划算。
對工作經驗的過分苛求,反映出企業在培養人才上的“短視心理”。南開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主任劉月波認爲,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工作經驗,實際上是買方市場下用人單位追求短期用人成本最小化和產出效益最大化的表現。
社會並不是不加區別地反對一切將工作經驗作爲招聘條件的行爲,但是現在一些用人單位已經把工作經驗當成排斥應屆大學生的擋箭牌。田永偉認爲,這種“經驗歧視”實際上是用人單位“短視心理”在作怪,從長遠來看不利於單位人才的持續發展。“熟手”固然具備豐富經驗,可以節省培訓成本和快速上手,但可塑性和創新性往往不強。
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汪潔認爲,一個人纔對用人單位是否有用取決於他自身具備的潛質,而不是工作經驗。經驗歧視排斥了大學應屆畢業生。實際上,一些優秀的應屆畢業生,雖缺少經驗,但不乏潛能,只要適當加以培訓就能迅速上手。而且,自己一手培養出的人才,更容易接受和認同單位文化,在使用中會更加得心應手。
寶潔、松下、雀巢、沃爾瑪等公司每年都舉辦大規模的校園招聘,並對“新手”進行系統培訓使之成爲公司的有用之材。他們認爲,自己培養的人才對企業會有比較高的忠誠度,不會輕易跳槽。
“從短期效益來說,招聘有工作經驗的確實可以降低企業的人才培養成本,也可以降低跳槽帶來的風險損失,但這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南開大學商學院副院長、著名人力資源專家齊善鴻教授說,“經驗歧視反映了社會的一種浮躁心理。大學生在學校裏主要學習的是知識,經驗需要靠用人單位的後天培養,如果用人單位都用一種只願‘收’不願‘種’的‘短視心理’指導招聘,那麼應屆大學生的經驗靠什麼來積累,最後的結果也只能是大家都無纔可用。”
只“收”不“種”誰爲大學生“經驗培養”埋單?
“高等教育擴招是國家爲提高整個國民素質的重要戰略舉措。儘管每年大學畢業生絕對數量增幅較快,但佔我國人口的比例仍然很低。”齊善鴻說,“對於現在大學生就業方面出現的供求矛盾,社會的各個方面都有責任共同來緩解,而經驗歧視只會加劇這一矛盾。”
齊善鴻認爲,緩解大學生就業的嚴峻形勢,吸納大學生並培養他們的實踐經驗,是用人單位社會責任的一部分。用人單位不能只從自身眼前利益出發,把培養應屆大學畢業生當成是出力不討好的事情,而應該從長遠發展和社會責任出發,除了個別情況下確實需要有經驗的人才外,招聘的大門應當嚮應屆畢業生敞開。
不僅企業不能忽略自己爲應屆大學畢業生提供經驗培訓的社會責任,政府部門更是應該“身體力行”。專家們認爲,一些政府部門在消除經驗歧視方面不但沒有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反而有過之而無不及。連政府部門都一邊喊着“就業形勢嚴峻”一邊還實行經驗歧視,這也難怪社會上的經驗歧視之風愈演愈烈了。因此,政府有關部門在招聘公務員時,應該爲消除經驗歧視做好表率。
天津森宇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國緒說,平等就業、禁止就業歧視是社會和諧穩定必需的。然而,在我國除“性別歧視”外,“經驗歧視”等其他就業歧視行爲有關法律法規都沒有進行明確禁止。因此,建議國家應該通過立法和制定規章,消除就業市場的歧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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