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爲規範中職學校的招生行爲,糾正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市教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糾風辦、市財政局、市物價局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中職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和無檔錄取,嚴禁初中畢業生學校提前分流學生,招生學校不得進行有償招生等。
《通知》要求,今後本市將嚴格中職學校的招生秩序,不得干擾初中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無檔錄取,不得提前進入普通中學進行招生宣傳等。市教委要求,各初中畢業學校要嚴把教學質量關,嚴禁學校和教師排擠學習困難學生,嚴禁提前分流學生,確保九年義務教育的合格率。
另外,初中畢業學校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部門之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生源和初中畢業生信息;不得限制和強迫初中畢業生選報志願;不得扣押有關學校錄取通知書;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在招生中收取回扣;違反規定的,將與教師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掛鉤。
《通知》明確提出,各中職學校不得進行有償招生,不得變相招收高中班、高中復讀班和高考補習班;學校要以正當辦法吸引初中畢業生報考,而不能採取向初中畢業班班主任和有關人員發招生費的辦法,搞有償違規招生。
此外,各中職學校在本市範圍內,原則上不得設獨立建制的分校(職教集團、分校區除外)、校外辦學點、校外班等。
在收費上,《通知》要求各中職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不得以任何藉口恢復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今年本市將把規範中職學校招生、收費列入專項督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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