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執行大會,對原鄭煌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骨幹分子周延樊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周延樊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收“保護費”未果掃射大排檔
周延樊,現年33歲,潮州市人。其於1995年參加了以鄭煌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爲該集團骨幹成員。
1995年5月22日晚,周延樊夥同多名同案人前往潮州市張某家,並將張某住房圍住。周延樊一夥人用石塊砸打張某家的窗玻璃及大門,並朝張家中開槍,擊中張某腹部。屋內宋某等人見勢不妙,分頭逃跑。周延樊與同夥緊追不捨,追上宋某後進行毆打,周延樊還朝宋的臀部開了一槍,同案人拿磚塊猛砸宋的頭部。宋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周還曾夥同他人於1995年9月19日製造了震驚潮州的當衆持槍掃射羣衆案。據瞭解,1995年,鄭煌認爲盧某開設賭場沒有向其交“保護費”,指使謝創輝組織實施殺害盧某。同年9月19日凌晨,周延樊與謝創輝等人受鄭煌指使,竄到潮州市區一大排檔,謝創輝首先持衝鋒槍朝盧開槍,周持獵槍緊隨其後開槍,其他同案人也先後朝盧某及一同就餐人員開槍。謝創輝持衝鋒槍向盧某及旁邊就餐羣衆掃射後,指揮同案人乘車逃離現場。盧某及在場羣衆鄭某中彈當場死亡,2名在場羣衆被擊傷。
被通緝期間仍參與殺人
周因此被公安機關通緝,但期間仍一直追隨鄭煌做違法亂紀之事。1997年,周延樊與徐少坤受鄭煌指使,準備殺害吳某琴與伍某民夫婦。同年12月14日,周、徐二人竄到潮州市區西榮路景山橋附近,徐持“五四”式手槍射擊吳某琴,致其中彈當場死亡。周持“五四”式手槍朝伍某民射擊,伍某民負傷逃走,周、徐二人邊追邊射擊,但未再擊中,伍某民僥倖逃過一劫。
1998年12月,鄭煌被他人殺死後,該犯罪集團分化,其中部分成員重新組合,形成以陳作隆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周延樊於1999年參加陳作隆在汕頭召集的成員集會,成爲該組織的骨幹成員。後因不服陳作隆指揮,周延樊於2000年初與陳作隆反目,將陳作隆配給他的一支“五四式”手槍退還陳作隆,脫離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
周並未因此收手,2000年7月初,同案人柯少坡因勒索另一個叫盧某的事主未果,準備槍殺盧,並就此事徵詢周延樊的意見。周延樊同意並將一支“五四”式手槍交給柯少坡使用,還指使另一名同案人帶路去踩點。同月13日,柯少坡持周提供的手槍,在潮州市區槍擊盧某,朝盧某頭部連開5槍,致盧某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查明,周延樊參與故意殺人3次,共同致4人死亡,3人受傷;參與故意傷害1次,共同致1人死亡;敲詐勒索7次,數額共計24萬元;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槍2支。法院認爲,周延樊的行爲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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