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學院吳晶晶受害一案2005年2月18日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吳晶晶受害的情景令人震驚。
因車費問題發生口角是整個事件的起因,也是導致出租車司機勾海峯殺人的導火索。另外,吳晶晶被掐住頸脖昏迷後,還沒斷氣就被勾海峯扔進窨井,最終因溺水以及壓迫頸部而機械性窒息死亡。
2005年1月8日晚7時30分左右,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2歲的女大學生吳晶晶在杭州市清泰街附近乘坐勾海峯的出租車回家。當車行至吳晶晶家所在濱江區水電新村停下後,雙方因服務態度、車費等問題發生口角,勾海峯盛怒之下,用手掐住被害人的頸部,又用座位布套上的繩子勒吳頸部,看到吳晶晶不再動彈,勾海峯認爲對方已死亡後,將她運至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拋到一個窨井內藏匿,終致吳晶晶因溺水合並壓迫頸部而機械性窒息死亡。之後,勾海峯還將吳晶晶隨身攜帶的康柏手提電腦、三星T108移動電話、優盤、MP3各一隻及人民幣300元佔爲已有。
杭州市檢察院經過審查,於日前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勾海峯提起公訴。據悉,杭州市中級法院於2005年2月28日開庭審理此案。
吳晶晶案從發生到現在一直備受市民關注,並圍繞乘車安全等問題引發各種討論。有關法律專家表示,犯罪學上有一個“激情犯罪”的概念,勾海峯因爲與吳晶晶發生口角而置吳於死地,應該是心態極不理智時導致的激情犯罪。這一慘案告訴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禮貌、謙讓和寬容是多麼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