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有關方面獲得證實,由安徽省原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牽涉出來的宣城市原市委副書記楊楓(副廳級)涉嫌受賄案,已於今年4月30日由巢湖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據悉,楊楓案件系省檢察院去年直接立案偵查的七起廳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之一,同時也是我省檢察機關今年起訴的第二起廳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
據有關人士介紹,楊楓和宿州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楊哲信是兄弟倆,並且跟王昭耀是“郎舅關係”,2005年4月有關部門決定對王昭耀進行立案調查後,很快就帶出了這兩兄弟的職務犯罪問題。同年8月24日,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楊楓立案偵查,兩天後即對其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依法將其逮捕。今年2月6日,該案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3月23日,省檢察院初步審查後依法指定巢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而楊哲信涉嫌受賄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一案,則由宿州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今年5月23日,該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開庭審理。
今年49歲的楊楓在1994年到2005年間,先後擔任淮南市氣象局局長、省氣象局副局長和原宣城地區掛職行署副專員(後改爲宣城市)、宣城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檢察機關指控稱,在這十餘年間,其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經營活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0餘萬元(其中包括價值6萬餘元的物品和26300元的購物卡)、港幣2000元、美元3000元和澳元1000元。檢察機關認爲,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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