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9歲、能歌善舞、才華橫溢的媛媛就因爲幾句玩笑話激怒了同齡人李雪,李雪覺得很丟“面子”,便喊來自己的男友許亮教訓對方,許亮又糾集武賓將媛媛挾持至偏僻的木材廠,幾個人再次發生口角,這期間武賓撿起地上的木棍,朝媛媛頭部擊打數下,後逃離現場。媛媛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6年5月9日,本市東麗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傷害案做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李雪,也就是案件的始作俑者,20歲,犯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同案犯,武賓17歲,也就是傷害案的直接對被害人實施毆打者,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案件的另一參與者,許亮21歲,也就是李雪的男友,也因此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而本案的被害人,年僅19歲、才華橫溢的媛媛,則撒手人寰,留給父母無盡的苦痛……
案件至此已經暫告一段落,但是承辦此案的本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王毅坐在辦公桌前,心情久久不能平靜,他沉重地回憶着案件的點點滴滴。在他面前的菸灰缸裏,凌亂地堆滿了菸蒂,旁邊則是厚厚的一疊案卷,上面清晰地印着———李雪、武賓、許亮故意傷害案。
19歲的被害者已撒手人寰,三個莽撞的行兇者也將因此長期失去寶貴的自由。而涉及這起命案的四個人,卻都只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其中動手行兇的,竟還有一個十七歲的未成年人!王毅檢察官深深思索。
被害人媛媛,19歲,不僅長得漂亮,從小就表現出能歌善舞的天賦,而且聰穎好學。爲此,其父母竭盡全力給予支持。媛媛也沒有辜負父母的殷切期望,無論是聲樂還是器樂,她都屢次獲得全國、全市比賽獎項。更難得的是,在學業上她也沒有落後,還成爲劍橋少年英語的認證畢業生。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花季的少女,在2005年9月16日這一天,卻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而導致悲劇發生的,竟只不過是同齡女孩之間幾句簡單的玩笑。
李雪,女,案發時也只有20歲,本市河北區人。當她在看守所的提訊室裏面對辦案檢察官時,驚慌得不知所措。也許是被檢察官的威嚴震懾,也許是對自己前途未卜的命運焦慮,也許更多的,是對逝去的同齡夥伴深深的愧疚和自責。
剛一提到媛媛的死,原本已經紅了眼圈,還撐着面子的李雪忍不住失聲痛哭、淚流滿面,她反覆地說着:“我真的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沒想到她會死,我真的很後悔……”
2005年9月5日晚10點多,李雪和幾個夥伴在網吧上網。夜裏12點多,一個叫韓娟的朋友過來對李雪說:“一會兒過來一女孩,出賣過我,你幫我一塊兒打她。”其實她們之間所謂的“出賣”,也只不過是一點小矛盾而已。過了一會兒,本案的被害人媛媛被領了進來。第二天早上6點多,她們一起去了中山門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媛媛見韓娟和李雪穿的睡衣是一次性的,便提出願意把韓娟的睡衣費用結了。李雪聽後感到非常生氣,“爲什麼我的睡衣媛媛就不願意結賬?”這件事令她感到很沒面子,一種憎恨感油然而生。如果事情就到這裏停止,也不會發生後面的悲劇。偏巧在睡覺時,李雪手機響了,媛媛開玩笑說了一句“小狗來了”,誰也不會想到,就是這句簡單的玩笑激怒原本就滿腔怨氣的李雪。次日上午9點多,她給自己的男朋友許亮打電話稱有個女孩招惹她,讓男友過來嚇唬嚇唬這個女孩。
聞聽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欺負,許亮不敢怠慢,立刻行動起來。下午1點多,他帶着自己的朋友武賓,一個社會閒散人員來到浴池,李雪出來對他“介紹情況”。媛媛剛一出來,李雪立即給許亮指認,許亮、武賓把媛媛推上了一輛出租車,直奔一個僻靜的木材市場廢品站。在那裏,不甘示弱的媛媛和李雪的“援兵”發生了口角,正在糾纏之際,武賓,這個曾多次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的“老手”趁媛媛不備,撿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向她的後腦砸去。一下、兩下、三下……媛媛倒在了地上,鮮紅的血流了出來。見此情景,武賓和許亮也慌了手腳,急忙拉着李雪打車逃離了現場。媛媛被附近羣衆發現,送到武警醫院搶救後不久,因傷勢過重死亡。法醫鑑定清楚地記載着:媛媛,系被他人用木質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後不到一週,許亮、武賓在北站相繼被警方佈線抓獲,李雪也在次日落網。三名兇犯在聞聽媛媛已經死亡的消息後,都目瞪口呆,雖然他們不懂法也不學法,但大腦裏“殺人償命”的意識告訴他們,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邊緣年齡”人羣犯罪需重視
王毅檢察官在接受採訪時介紹說,近些年來,隨着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普法意識的增強,人們越來越多地開始關注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及矯正問題得到衆多法律專家及司法工作者的重視。但是那些處於“邊緣年齡”人羣犯罪問題的預防及矯正卻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所謂“邊緣年齡”人羣,在這裏指的是那些已達到法定成年年齡,但實際心理、心智並不成熟的人,也就是年齡在十八到二十一二歲的年輕人。之所以說他們與未成年人一樣並不成熟,也屬於成長期間特殊的一類人,是因爲他們具有以下三個明顯的特點:(一)人生觀、世界觀尚未徹底定型。這個年齡段的年輕人剛剛成年,但是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概念還處於一種模糊狀態,往往容易誤入歧途。
(二)心理不穩定,處理問題容易衝動。這些剛剛脫離未成年人羣體的年輕人大部分年輕氣盛,各方面的心理素質還處於有待鍛鍊的階段,喜悅、挫折、虛榮等諸多因素都容易造成他們心理上很大的波動,他們考慮問題簡單,處理問題也簡單,於是手段和結果自然容易向違法犯罪方面靠攏。
(三)對社會了解淺薄,涉世不深,尤其是警惕性較差,這就造成他們被那些陰暗面侵襲時抵抗能力薄弱,導致兩種可能:其一是自身抵抗能力差,被社會上的壞人或不良風氣感染上很多惡習,偏離人生軌道;其二就是被壞人坑害或者算計,從心理上產生仇視社會或者仇視某一類人的陰影,慢慢也產生一定的犯罪動機。
結合本案來看,李雪、武賓、許亮就是“邊緣年齡”人羣中問題突出的典型:首先,家庭對於他們的放任使他們失去了人生歷程中德育最重要的第一塊“基地”,導致幾個人整日混跡於網吧,夜不歸宿地靠上網來尋求刺激和打發時光。他們沒有理想,也沒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卻要談戀愛、交朋友,頻繁出入於飯店、洗浴中心等消費場所。不能不說,這種生活使他們越發頹廢,而社會惡習也沾染得更加嚴重。在木材場裏矛盾的雙方發生口角時,許亮竟然學着黑社會的口氣說:我們的規矩,出來就得打折一隻胳膊,要麼打折一條腿。也正是這樣的環境刺激,導致武賓毫不手軟地用木棍製造了悲劇。
對於“邊緣年齡”人羣社會關懷遠遠不夠
王檢察官分析說,對於這些“邊緣年齡”人羣潛在的危險因素,社會所給予的預防和關懷顯然遠遠不夠,其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預防性教育不夠。在今天信息爆炸的時代,這些年輕人所瞭解到、接觸到的外界信息都大大超越了以前。有益的信息充實他們的頭腦,增進他們的技能,而各種負面信息也同時在侵襲他們的心理防線,甚至侵蝕他們的靈魂。這個年齡段的年輕人畢竟已經成年,自尊心、虛榮心使他們不再像未成年人那樣潛在地以“小孩子”來看待自己,他們有強烈的熱情和新奇要求平等地與周圍的成年人一樣參與到社會,而社會的回饋平衡與否直接決定了他們的心態是否還能保持平和和穩定。對他們的平等和尊重,是預防他們違法犯罪的前提。
現實中往往對於一些“問題青年”存在相當嚴重的歧視,其中不僅有來自社會的歧視,甚至有來自這些“問題青年”家庭內部的歧視,導致他們的逆反心理愈發嚴重,從而引發一系列不該發生的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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