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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鼓勵天津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以及市教委、市財政局、市農工委、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團市委等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組織開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根據全國“三支一扶”辦下達的招募計劃,全市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招募2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鄉鎮開展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時間爲兩年。招募對象主要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應屆畢業生。
《方案》規定,“三支一扶”大學生爲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免收服務費。“三支一扶”大學生爲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按規定爲其辦理落戶手續。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由市財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標準,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按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發放交通補貼。與此同時,市“三支一扶”辦將確定保險公司,爲“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服務單位所在區縣可根據當地生活實際,給予“三支一扶”大學生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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