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凌晨,一名流浪者在無法得到派出所、救助站或120的救助後,在長沙市芙蓉區救助管理站門前孤獨死去。這事經瀟湘晨報報道後,引起了政府有關部門的關注。
目前,長沙市民政、醫療、公安等部門已經就此進行協調,並介入了此事的調查。
30日,長沙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局正在調查流浪漢死亡一事。提及芙蓉區救助管理站是否應對此事承擔責任時,他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危重病人的確應該先救治後救助,在這一點上,救助站值班人員沒錯。”不過,死去的流浪漢是否屬危重病人?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決定先救治還是先救助的重要根據,但到目前爲止,我們還無法對此作出判斷。”
當晚,120救護車趕到現場但未將流浪漢帶走,這是市民非常關注的問題。對此,長沙市120急救中心黨支部書記、運輸部主任熊立明確表示,到場的醫生和司機是在110沒有到場的情況下離開的。“通常情況下,110應該參與我們的救助,但他們等了半個小時後,110仍未到場,加上又有其它急救任務,他們只好無奈離去。”
30日,記者從長沙市公安局獲悉,該局也正在積極調查此事,“我們已經和民政、衛生部門做了溝通,爭取儘快落實事情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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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環節有待完善
紅網5月30日訊(瀟湘晨報記者徐海瑞)對於流浪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去的原因,記者採訪了湖南省民政廳城市流浪乞討人口救助管理辦公室的一位姜姓工作人員。她認爲,最重要的是相關部門沒能執行救助管理的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如果流浪者確實受到健康威脅,不管是110還是120,都有義務把他送到醫院治療。”
其實,派出所和救助站之所以存在救助分歧,根本原因還在於他們無法得到對流浪者身體狀況的權威判斷。姜認爲,這是一個政策盲區。雖然民政等部門已經規定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應該先送往醫院救治,但他們的身體狀況究竟如何確認?這在相關政策中還有待完善。
此外,姜還表示,在救助過程中,公安、民政、衛生等部門還要積極協調,這樣才能保證各方資源得到充分利用,保證流浪乞討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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