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斥資800萬購豪宅夫婦倆外出被限時
初逃至加拿大的賴昌星出手闊綽,加拿大華文媒體曾經對賴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做了描述:儘管亡命天涯,賴昌星仍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一百三十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外界判斷,賴昌星剛到加拿大時,依舊過起當年“紅樓”裏的奢華生活。有熟悉情況者稱,賴昌星多次出入溫哥華唐人街和西區百老匯街的賭場豪賭。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將賴昌星夫婦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獲准有條件釋放。自2002年6月以來,賴昌星夫婦一直處於軟禁狀態。當時,加拿大移民和難民法庭在否決賴昌星夫婦的難民資格後,釋放了這對夫婦,但採取了限制措施,以防止他們逃跑。
移民當局最初規定,除非出現涉及身體健康狀況之類緊急情況,賴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時至4時外出,曾明娜只許在每天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外出。此外,除了每星期三一同向移民當局例行報到以外,賴氏夫婦不得同時外出。後來,移民局對賴昌星的行動限制放寬爲必須在每天晚上6時30分以前回到住處。
揭祕:參加聚會吃魚翅超時回家被逮捕
賴昌星於2005年8月的一個週末在一家飯店參加聚會並超過外出時間而被逮捕,加拿大難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將其關押起來。加拿大移民局官員表示,懷疑賴昌星有潛逃的可能。
賴昌星辯解說,他是在參加朋友女兒的生日慶祝會。賴昌星所說的這個朋友姓朱,英文名威廉。而移民及難民局律師特倫透露,威廉與溫哥華的華人黑幫“大圈幫”有牽連。
賴昌星說,他家與威廉家離得不遠,自己外出時經常見到威廉和他兩歲的女兒。因爲喜歡那小女孩,他還經常抱着她,給她買糖果吃。賴昌星稱,他8月13日晚7點接到威廉的邀請電話,去參加女兒生日宴。
據稱賴昌星有愛吃魚翅的癖好,幾年前,加移民局曾監視到他在溫哥華另一飯店吃鮑魚,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而賴昌星此次被捕的這家飯店的魚翅宴價格也很昂貴,一份價值上百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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