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電解銅的貨源信息後,位於天津市塘沽區的一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王某馬上在一家著名的網站上發佈了該貨物的售賣信息,從而吸引了北京一買家與其所在的公司簽訂了總價款達1億3千萬餘元的買賣合同,對方爲此還付了首期貨款13.75萬元。日前,這名卷跑了首期貨款的老總被塘沽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據瞭解,這是塘沽區首例利用網絡進行詐騙的大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7月下旬,王某瞭解到海南省一家公司有一批電解銅要出售,於是於當月25日讓其公司工作人員將出售電解銅的信息發佈到某網站上。當月28日,北京一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的經理李某在該網站上看到了這條消息,與該公司取得聯繫後,雙方簽訂了兩份電解銅買賣協議,並約定到海口市準備驗貨同時交易電解銅5000噸,總價值達137500000元。
簽訂協議後,雙方到海口市準備驗貨並交易。買家李某按照王某的要求,給其賬戶打入了首期貨款13.75萬元。隨後,王某利用職務之便於8月4日將其中的10萬餘元打入自己的借記卡內,隨後捲款外逃。同年10月19日,王某被抓獲歸案,但10萬餘元的贓款未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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