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們沒有殺害我,我總有洗刷沉冤的一天!”這是7年前,前美國華裔核武科學家李文和在心中暗自發下的誓言。李文和,60歲時被誣爲“核間諜”蒙冤入獄9個月,嚐盡連殺人犯都不曾“享受”的待遇;出獄後,他丟了工作,沒了養老金,還要支付鉅額律師費,但他沒有忘記自己的誓言。爲爭取自己的權利與公正,與強大的美國政府及新聞媒體打了近7年官司。如今,這位已年近7旬的文弱老人終於贏得了160多萬美元的賠償金,讓美國政府和美聯社等五大權威新聞機構向自己做出妥協。
李文和1939年出生於中國臺灣省屏東縣,從小就是個勤奮好學的學生。大學畢業後,24歲的李文和帶着不多的美元,懷揣着美國夢,像成千上萬的普通中國留學生一樣赴美深造。7年後,他獲得了得州農工大學機械工程學博士學位。
離開大學校園後,展現在李文和麪前的是一片錦繡前程———1974年順利加入美國籍,1978年走進美國頂尖國家級實驗室、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這裏曾製造出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李文和在這裏一干就是20年,靠天分和努力成了“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受擁戴的精英科學家之一”。他研究的多種核反應堆及其模式被許多國家所採用,爲防止核泄漏立下赫赫戰功。他計算出的一個常規武器形狀和威力的方程式甚至被用到了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
1998年,已經開始籌劃在第二年退休的李文和被拋入了兇險的政治深谷。由於被懷疑“向中國泄露核機密”,他接受了聯邦調查局的詢問和長達6小時的測謊檢查。雖然通過了測謊檢查,但他被迫離開了核心研究部門。然而,還有更大的災難在前面等待他。1999年3月,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在時任美國能源部長理查森的重壓下,被迫解僱李文和。同年12月,聯邦大陪審團以“非法獲取重要機密”等59項罪名對他正式提出起訴,隨即李文和被捕並被單獨監禁。
獄中遭受非人待遇
在監獄中,李文和意識到了自己是一個“特別的囚犯”,因爲還沒被定罪的他受到的待遇卻比誰都惡劣。
李文和被單獨關在一個沒有窗戶,四周充斥着哭喊、呻吟聲的囚室中。他每天只有1個小時活動時間,但必須戴着沉重的手銬腳鐐,每週有1個小時可以跟家人、律師見面,但必須是在特工的嚴密監視下。剩下的時間他都呆在囚室中,沒有書、報紙、收音機、電視機、紙筆、開水。當他向獄方申請禦寒衣服時,得到的是一條破爛得無法形容的運動褲。食物既少又差,他沒有一刻不餓肚子。李文和不知道自己瘦了多少公斤,只看見皮膚一天天地鬆弛。聯邦調查員爲了迫使他認罪,甚至恐嚇要將他“送上電椅處死”。
李文和在他後來出版的自傳中寫道,“在被囚禁的無比孤寂的日子裏,我常想,我也許犯下了人生中最大的錯誤,不該到美國來。獄中面壁,我不得不得出一個慘痛的結論:無論多麼睿智,無論如何勤奮,像我一樣的華裔、像我一樣的亞裔人,永遠不會被美國社會所接受,永遠是外國人”。
在對李文和進行了9個月的單獨囚禁後,聯邦調查局依然毫無所獲,沒有抓到他從事間諜活動的任何證據。2000年9月13日,“間諜案”草草收場,李文和被當庭釋放。當天,主審法官連連向他道歉,承認自己被政府誤導,這個案子令“美國蒙羞”。
丟了工作隱居在家
李文和雖然找回了清白,但他的生活卻不能回到從前。他丟了工作,養老金也沒了着落,還失去了在聯邦政府的選舉權。因爲擔心惹麻煩,沒有任何單位願意僱用他這樣的“敏感人物”,他寫的一本給研究生讀的數學教科書,也沒有一家出版社願意出版。李文和只能提前進入退休生活,和家人一起住在加利福尼亞州養老。這時,許多出版商紛紛找到他,希望他能把自己的經歷寫出來。李文和與家人商量後,覺得這是爲自己討回公道和尊嚴的一種方式。於是2002年初,他的自傳《我的國家和我對簿公堂》出版發行。因爲擔心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美國政府對這本披露內幕的書稿設置了重重障礙,出版前被嚴格審閱了5次,以至出版日期被整整拖了3個月。
這樣的遭遇讓個性低調的李文和感到無比憤怒,難道這就是他心中的美國夢?於是生平第一次,他接受了全國廣播公司和《新聞週刊》的採訪。他說:“我應該得到美國總統的道歉,美國政府也應該向我道歉!”1999年12月20日,就在被美國政府起訴後沒幾天,他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美國能源部、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違反《聯邦隱私保護條例》,侵犯其隱私權,非法向媒體泄露消息。6年半來,對隱居在家的李文和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把這場跟美國政府的官司打到底。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個民事案件是個難啃的骨頭。李文和要面對的是美國政府這個“隱形的上帝”。在國家安全大行其道的美國,個人隱私權的抗衡能力越來越小,而且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在美國社會無處不在,一個退休的華裔科學家想爭取個人權利談何容易?更何況,他還要抗衡媒體無所不在的影響力。果然,官司一打就是數年。直到2006年6月2日,雙方達成庭外和解,美政府同意拿出89.5萬美元,支付6年半以來李文和的訴訟費用和相關的稅金。美聯社和其他4家新聞機構則史無前例地向李文和賠償75萬美元。
拒絕演講低調做人
美國時間4日晚,本報記者電話採訪了李文和的代理律師、美國衆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布賴恩·孫。他說,李文和對這個結果“感到很滿意”。要知道,“美國政府和媒體可是一個子兒都不想出的!”而在官司進行的每一步,他們都遇到來自政府和5家媒體的強大阻力,但李文和的決心始終沒有動搖,他堅持要美國政府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這個想法也得到了爲他工作的3家律師事務所的支持,甚至有很多律師都是抱着不掙錢的想法來打這場官司的,因爲他們也不曾設想能讓強大的政府妥協。同時,很多美國華人也向他伸出了無私的援助之手,或聯名上書或向他捐款。爲了支持父親打官司,原先在電腦公司工作的女兒甚至轉行當起了律師。
官司和解後,李文和依然非常低調,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並拒絕了很多人請他演講賺錢的建議。布賴恩·孫說:“他不是那種喜歡拋頭露面的人”,他只想用事實證明,在依然存在種族歧視的美國,我們要做的就是勇敢地站起來,雖然與美國政府打官司是一場漫長艱苦的戰鬥,但打贏官司並非不可能。美國政府也必須明白,一旦違規就必須對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這個結果比贏得100多萬美元賠償金要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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