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關係到整個城市的安全,可如何最大限度地排除供水隱患,是擺在供水部門面前最大的難題。今年汛期來臨前期,天津市自來水集團制定出“紅、橙、黃”三個等級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此進一步提高本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十類突發事件啓動該預案
據瞭解,當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源水取水口、源水輸水管道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地震、洪災、海嘯、颱風、火災等導致取水受阻,產水設施、設備毀損,輸供水主幹管線斷裂;輸電及變配電系統事故,造成無法供水或區域供水減壓;氯、氨嚴重泄漏;氯、氨、淨水藥劑等原材料出現供應中斷事件;城市主要供水乾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傳染性區域疾病;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件,以及較大規模的羣體性事件等都可啓動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黃橙紅預案情況逐漸升級
據自來水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時間和上報範圍,應急預案分爲紅色、橙色和黃色三個級別。以供水水源發生問題爲例:當水源突然中止供應且超過一小時,將啓動紅色應急預案,此時須將情況如實彙報市政府,並向全市發佈降壓供水通告;因現有供水設施發生故障,水源減量供應,但短時間能修復好時,將啓動橙色應急預案,同時向市建委及時上報;當水源中止供應,但不超過半小時時,將啓動黃色應急預案,此時,因故障可以由自來水集團內部解決,因此僅在集團內部通報即可。
還有哪些條例能約束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就是人們日常所稱的“自來水”,2006年5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是本市首次就城市供水用水活動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在規範城市供水用水活動,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維護城市供水企業和用水單位、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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