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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報名流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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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2006年司法考試北京地區報名即將開始 很多考生都會受到培訓學校“小廣告”的騷擾
司法考試報名資料被疑泄露
“受害者”把懷疑的目光投向報名環節 但證據不足只能“疑罪從無” 雖有隱憂但大家只好選擇“忍”
6月14日,2006年司法考試北京地區報名即將開始。在日常採訪的過程中,記者發現了一個現象——凡是參加工作後,報名參加過考試的檢察官、法官,很多人都在考試前收到來自各個培訓學校的信函廣告或手機短信廣告。不少檢察官、法官把“報名資料被泄露”的懷疑目光注視到報名環節上。
一次報名終生不寧?
記者隨機走訪了市檢察院、市檢一分院、市檢二分院、市高院、市一中院、市二中院以及城八區的所有檢察院和法院,曾經報名參加過司法考試的50名檢察官和法官。
他們紛紛向記者表示,第一次報名後,凡是沒一次性通過考試的人,第二年準能收到培訓學校的信函廣告、手機短信廣告,甚至電話。檢察官和法官告訴記者,不單是他們自己的遭遇如此,單位的其他同事也有同樣的遭遇。
內勤成了收發員
“正開着庭呢,剛調成靜音的手機閃個沒完。打開一看,原來是條司考培訓廣告……”“好不容易休假幾天,單位一大早就打電話說有我的信。以爲是當事人來的呢,趕緊上單位。結果打開一看,還是培訓廣告……”法官小張抱怨道。
在一些檢察院、法院,內勤兼職負責收轉本處室人員的來信。“每年三四月份,傳達室都會給處裏轉來厚厚一摞這樣的信。明知道是培訓廣告,可畢竟上面寫着人家的名字,還得挨個發到桌子上,我簡直成了培訓學校的收發員了!”某檢察院起訴部門的一位內勤說。
通過“排除法”報名環節成疑點
記者瞭解到,多數收到廣告的人沒有在任何培訓學校留下過個人信息。一些檢察官、法官也曾向本單位及上級培訓部門詢問過此事,結果被告知,單位並沒有將工作人員的信息透露給培訓學校。
也有人懷疑,是否自己畢業的院校私下透露了信息,但隨即被大家否定。否定它的依據是:第一,培訓廣告信函的信封上,均準確地寫出了收信人所在單位的具體處室,而畢業院校只可能瞭解到畢業學生的去向單位,而不可能瞭解到具體處室。第二,無法解釋爲什麼第一次考試就直接通過的人收不到培訓廣告。第三,隨着時過境遷,學生畢業時留給學校的手機號碼大都已改變,而學校不可能瞭解到新手機號。
通過“排除法”,不少檢察官和法官最終把懷疑的目光注視到司法考試報名環節上。
組織方否認與己有關
隨後,記者與北京市司法局內設的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取得聯繫,詢問此事。一位年輕的男工作人員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司法部門絕對不可能將報名者的個人信息外泄給外人。該人同時告訴記者,有可能接觸到報名者資料的除司法部門外,還有爲司法考試報名提供技術支持的盛世彩虹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與這家“專門從事司法行業信息化建設的高科技企業”取得聯繫後,一位女工作人員也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該公司絕沒有做過將司考報名者的個人資料外泄的事。
上午,記者按照培訓廣告上的聯繫電話,與北京法大育才文化交流中心等幾家培訓學校取得聯繫,所有的工作人員均稱不知情。
“我們的懷疑,只是基於一種合理的推斷,但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實它。按行話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只能‘疑罪從無’。但是,我覺得有關部門有進一步‘補充偵查’的必要。”檢察官小李半開玩笑地說。
沒空深究只好“忍”
“從刑事法律上看,很難說這構成了犯罪。”檢察官小陳想了想說。“從民事法律上看,如果對方掌握了我們的個人資料,就構成對我們隱私權的侵犯。不過真打起官司來,輸贏不好說……”法官小李告訴記者。
不少檢察官、法官也表示出擔憂,畢竟檢察官和法官是執法人員,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如果被不法分子瞭解到,將對檢察官、法官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擔憂歸擔憂,檢察官和法官們最終還是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忍”。“平時案子那麼多,正事都忙不過來,誰有工夫爲它去費精力?”法官小張苦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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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官法和檢察官法規定,國家對初任法官、檢察官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製度。按照這一規定,那些畢業於法律院校的法院、檢察院的年輕工作人員,如果一直通不過司法考試,就會一直在書記員序列裏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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