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獲悉,中國保監會在日前下發的《關於規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誌管理的通知》中規定,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應使用保監會監製的交強險單證和交強險標誌。這意味着全國統一式樣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誌已正式出爐,自7月1日之後,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並張貼或攜帶交強險標誌的機動車不得上路。
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交強險保險單、定額保險單均由正本和副本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留存,副本包括業務留存聯、財務留存聯和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應由保險公司加蓋印章後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檢驗時交公安交管部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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