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挪用70萬元養老金全廠竟投票定是否報案
南寧一國企會計挪用職工的養老保險金70萬元,廠長認為把他送到檢察院,公款就等於打了水漂,自己無法向職工交待,竟想起了用『投票』這個『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的辦法來解決問題。
本報訊據《當代生活報》報道,這本來是一起普通的挪用公款案,但它卻引發三次荒唐的『投票』:南寧一國企會計挪用職工的養老保險金70萬元後,廠長認為把他送到檢察院,公款就等於打了水漂,自己無法向職工交待,竟想起了用『投票』這個『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的辦法解決問題。
會計張某近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刑5年,並責令退賠贓款173602元。而廠長差點兒也要被追究包庇罪的刑事責任。
謙和會計挪用養老金
張某給人的印象是性格內向,是全廠唯一財專畢業的大學生,為人謙和,從來沒有大聲說過一句話。所以他掌管養老保險金,廠長很放心,從來不查看,也不過問。
2005年初,一名老職工退休後到養老保險所去領養老金,但被拒絕了,原因是廠裡近4年未繳養老金。該廠廠長找來對賬單纔發現,2001年10月以後,張某把全部的保險金挪用了,並且偽造了保險金發票欺騙職工,總共挪用了704068.3元。
三次投票決定留下嫌犯
廠長把張某抓回到廠裡,但他不知道是把張某送檢察院,還是留在廠裡好。他想,送張某進檢察院,這70萬元的公款就等於打水漂了。他把這個難題放在廠領導班子會上討論。十幾個人吵了半天,有人同意把張某送檢察院,有人主張留他下來還清這筆債。廠長就想起了用『投票』這個辦法來解決問題,他當廠長就是由大家『投票』選舉出來的,他認為這個辦法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這次參加投票的共有14人,投票的結果是12票同意留下張某。
廠領導投票後不久,廠裡職工知道後擔心自己的養老保險金泡湯,並質疑廠長不把張送司法機關,是不是和他一起吞了這筆錢?面對著憤怒的職工,廠長只好再次決定讓全廠職工投票。為了表示公正,廠長宣布:不能少數服從多數了,同意把張某留在廠裡的票數必須要達到90%以上,纔能把他留下來。不到90%以上票數的,立即送他到檢察院去。這次投票的結果是:只有87%的職工同意把張某留在廠裡。
正當廠長拿起電話准備給檢察院報案時,幾個職工代表找他:『廠長,如果留下張某,你能保證他還清這筆錢嗎?』廠長說:『他如果不能還清這筆錢,我用我的承包金替他還行不行?』職工代表就說:『如果你能保證幫他還錢,那麼這次投票不算,我們再投一次行不行?』廠長看見事情峰回路轉,立即答應了。
於是,工廠又召開大會,重新組織全廠職工投票。職工們是很現實的,只要能拿到養老金,抓不抓張某都無所謂。所以,這次投票結果是:同意留下張某的票數達97.4%。
但紙包不住火,隨後,有職工給檢察院寫了舉報信,信中不但舉報了張某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還舉報了廠長幫張某逃脫法律懲處的行為。
2005年6月28日,檢察院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同時,也傳訊了廠長。
最後,檢察院不僅起訴了張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還動員張某的家屬積極配合退贓,基本上解決了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的問題。這個廠長的荒唐舉動由於還沒有造成什麼後果,法院沒有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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