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加強黨的建設,不斷增進黨的活力,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發展壯大的堅實基礎。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精神,在黨的建設方面不斷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是黨的先進性建設。這是十六大以來在黨的建設方面具有整體性的最大創新。
2005年1月14日,胡錦濤總書記第一次提出“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命題,指出“黨的先進性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自身建設的根本任務”,“抓住了先進性建設,就抓住了黨的建設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關鍵”。
圍繞這個命題逐步擴展,進一步形成了關於先進性建設的系統理論。曾慶紅同志在今年5月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從重要地位、重大意義、時代內涵、根本任務、實踐主體、實現途徑、根本依據等方面概括了這個戰略思想,並強調這一戰略思想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的建設理論,標誌着我們黨對於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相聯繫的共產黨執政規律的認識和實踐達到了新的高度。
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從2005年1月以來,全黨分三批開展了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圍繞先進性建設及其教育活動,理論界進行了深入探討,在先進性的內涵和要求、先進性建設的重大意義、保持先進性的途徑和方法、先進性建設歷史進程和主要經驗、先進性建設的規律、國內外馬克思主義政黨在保持先進性方面的經驗教訓等等方面,取得了豐富的理論成果。
二是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這是我們黨第一個全面總結黨的執政經驗、指導全黨擔當起執政興國曆史使命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把黨的建設的焦點進一步集中到執政能力上來,充分強調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規劃了執政能力建設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各項部署等整體佈局,鮮明地提出了“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重要範疇。
四中全會之後,《決定》中的部署被分解爲57個事項,一一落實到中央有關部門。凡屬於建章立制的,抓緊就有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關條例和規劃的制定開展工作、起草文件;凡屬於改革舉措的,抓緊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凡屬於提出原則要求的,組織力量抓緊進行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加強和改進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十六大之後,在興起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基礎上,繼續推進理論創新,用發展中的馬克思主義指導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按照增強執政意識、提高執政能力、創新培訓方法、提高培訓質量的要求,進行大規模幹部培訓。先後舉辦了新進中央委員班、省部級領導幹部班等,建立了浦東、井岡山、延安三所新的幹部學院。同時,爲配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了對縣委書記和縣長的培訓。在幹部培訓規範化方面,制定了《2006年-2010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
對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在十六大之後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社會主義榮辱觀、走和平發展道路、建設和諧世界等一系列戰略思想,理論界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爲這些都是與時俱進、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對這些戰略思想的研究,成爲十六大以來黨建理論研究的最新和最大的熱點。
四是黨的組織建設。在幹部人事制度和領導班子建設方面,頒佈了《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2004年-200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在《公務員法》、《幹部任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2004年4月集中出臺了“5+1”法規文件。最近又集中出臺了《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等五個文件。這些文件初步構成了較爲完備的幹部人事工作法規體系,爲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經過不斷探索,現在已經形成了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任前公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全委會投票表決、黨政領導幹部辭職等制度。制定了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實績考覈評價標準。隨着《公務員法》的全面實行,公務員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健全。
修訂了地方黨委工作條例,正在制定黨組工作條例。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逐步完善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進一步發揮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的作用。在正在展開的地方黨委換屆工作中,將減少地方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逐步加大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之間的幹部交流。優化人大、政協領導班子結構,逐步減少人大、政協領導職數。
在基層組織建設方面。截至2005年底,全國黨員總數爲7080萬名,比上年增長1.7%。黨的基層組織352萬個,比上年淨增4.3萬個,增長1.2%。黨的執政基礎進一步加強。
加大了羣衆工作的力度。中央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認真研究我國社會生活的新變化和羣衆工作的新特點,努力運用說服教育、示範引導和提供服務等方法,做好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把加強和改進羣衆工作貫徹到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各項工作中去。
五是黨內民主建設。十六大強調,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爲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爲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
從實際措施來看,制定了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建立了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和接受監督的制度。繼續改進黨代會制度,擴大了在市、縣進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已提出建立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議的處理和回覆機制。
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使黨員更好地瞭解和參與黨內事務。要求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講真話、講心裏話。
六是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在經濟建設方面,規定黨的領導主要是把握方向,謀劃全局,提出戰略,制定政策,推動立法,營造良好環境。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方針政策、工作總體部署以及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經常性工作則由政府及其部門按照職責權限決策和管理。積極推動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
在政治建設方面,中央強調“堅持和發展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執政爲民的本質要求和根本途徑”。“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這是對依法執政重大意義和地位的新的規定。
在文化建設方面,實施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發揮理論工作者“思想庫”的作用;推動中華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加強文化發展戰略研究,抓緊制定文化發展綱要和文化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完善新聞發佈制度和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加強互聯網管理體制和互聯網宣傳隊伍建設。
採取了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一些重要舉措。包括: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加強協商協調、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建立決策諮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實行質詢制、問責制、罷免制。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民主評議制度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等。
七是黨的作風建設。十六大一結束,胡錦濤總書記就強調“兩個務必”,隨後又提出弘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最近又提出“八榮八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
從中央做起,改革會議制度,大力精簡會議、文件和簡報,切實改進文風。嚴格規範和控制各種檢查、評比、達標活動。健全領導幹部聯繫基層、聯繫羣衆制度。領導幹部搞調查研究,要求注重實效,輕車簡從。
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爭取真正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爲、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在實踐中,逐步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羣衆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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