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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浙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湖州市委書記徐福寧受賄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徐福寧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在法定10日期限內,徐福寧沒有提出上訴,判決現已正式生效。
徐案並無特別搶眼之處,可徐福寧反思中的懺言卻頗引人深思。他這樣說道:自己犯罪的原因,是“見事不見人、見人不見己、見己不見拙”,即忽視了自身的政治責任,要求是給別人提,課是講給別人聽,教訓是讓別人汲取,都是“槍口對外”,看不到自身的缺點、弱點和毛病。
客觀地講,徐富寧的這份懺悔應是此時內心情感的真實流露。尤其是他的“槍口對外”論,不但反映出了其長期置身於監督之外的墮落軌跡,也說出了腐敗分子所共有的腐敗本性。那就是“馬列主義著作只對別人,不對自己”,反腐理論是講給別人聽,自己可以遊離之外。正是這種“對外”思想,使多少貪官在“槍口”下倒下?
“反腐倡廉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嚴厲查處貪污賄賂、弄權瀆職、敲詐勒索、以權謀私等不法行爲!”安微阜陽市肖作新在當上市長後,就這樣慷慨激昂地“宣誓”。可就在當天晚上,“疾惡如仇”的肖市長卻笑納了祝賀他榮升的40多個紅包,總金額近100萬元。
“元旦、春節快到了,作爲領導幹部要廉政,不能收禮,不能收紅包,我們要以身作則……”。當廣西橫縣原縣委書記汪湜波在臺上“義正嚴詞”地作着廉政報告時,因其受賄數百萬元之巨而奉命前來“帶”他的執法人員正在臺下看着其醜陋的表演。
“保安嗎?把這個行賄人給我趕出去!”這是原四川省交通廳廳長劉中山的精彩演技。待東窗事發時,其貪污受賄總額多達1300萬元,原是徹頭徹尾的腐敗“大鍔”。
無須再一一例舉了。不管是腐敗分子“變臉”也好、“障眼”也好、“作秀”也好,那就是在權欲、利慾極度膨脹之時,往往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凌駕於法律之上,遊離於監督之外,其結果應證了那句“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
可以說,當一個人大權在握時,很容易犯“槍口對外”的錯誤。因而,強化對官員的權力監督,乃當務之急。(文/陸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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