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和《洛杉磯時報》等美國媒體23日報道,2001年“9·11”事件後不久,美國政府就以反恐爲名,祕密通過比利時的一家國際銀行信息數據中心對成千上萬名世界各國人士的金融交易信息進行調查,這項工作至今已進行了近5年。
監視銀行交易
新華社特稿(徐超)美國多家報紙6月22日同時披露,“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在許多銀行及其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對金融系統實施長達數年的祕密監控,以追蹤“恐怖主義資金”的流向。
雖然美國政府官員辯稱這些監控措施並不針對守法的美國公民,但媒體普遍擔心,對銀行電子交易信息的祕密監控將不可避免地危及公民隱私權。
《紐約時報》報道說,“9·11”事件發生後,美國反恐部門官員與財政部就開始密切合作,通過行政傳票的方式向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索要相關金融交易信息,以達到追蹤恐怖分子的目的。
SWIFT總部位於比利時,掌握着超過200個國家中大約7800個金融機構的金融交易信息,其中主要處理的是資金出入美國的電子轉賬等交易信息。這一機構也被譽爲“全球銀行業的神經中樞”。
該報援引政府官員的話報道說,幾年來,由財政部負責的這一監控項目協助反恐部門抓獲了多名恐怖組織成員。
“我們向SWIFT索要的涉嫌恐怖主義的金融信息,已經爲我們窺探恐怖網絡提供了一個獨特而有力的窗口,”美國財政部負責反恐和金融情報的副部長斯圖爾特·利維說。
不觸個人隱私?
《洛杉磯時報》報道說,由於SWIFT每天收集的信息大約有1270萬條,其中包括美國公民和國際大公司的名字、賬號等隱私信息,批評人士認爲美國政府的做法有違關於保護消費者和隱私方面的法律。
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財政部前官員對該報說,美國政府以反恐目的對金融信息的祕密監控將使許多守法銀行客戶的敏感個人信息遭到侵害。財政部官員對此辯解說,SWIFT被認爲是一家信息服務機構,而不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因此,美國法律對於政府獲取個人金融記錄的限制條件不適用在這一問題上。
財長約翰·斯諾在事後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監控項目是美國反恐戰爭中的“重要工具”,“基於相關法律”,並且會“有效對待和保護”公民隱私。
政府阻撓曝光
《洛杉磯時報》資深編輯多伊爾·麥克馬納斯對美聯社說,就在媒體準備報道這一事件前,美國政府曾向媒體要求不要予以報道。
財政部官員22日與包括《洛杉磯時報》和《紐約時報》在內的多家報紙記者進行了長達90分鐘的會面。這些官員強調監控項目屬於合法範疇,而且美國政府已經採取措施“充分保護”公民的隱私。他們還辯稱一旦遭到媒體曝光,美國政府追蹤恐怖分子的努力將大受影響。
《紐約時報》執行編輯比爾·凱勒在出版的文章中說,報紙認真考慮了政府的要求,但因此事涉及“公衆利益”而最終決定予以公佈。
“我們認爲,政府在從這個龐大的國際金融信息數據庫獲取信息過程中,不管他們鎖定目標時多麼謹慎,這也是一個關係公衆利益的問題,”凱勒說。
《洛杉磯時報》編輯迪恩·巴奎特表達了類似看法,認爲報紙應該出於公衆利益予以報道。
“在對政府採取帶有侵犯性措施的國家辯論仍在繼續,這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巴奎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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