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開警方經過長達數月的縝密偵查,日前將兩名借幫人“跑學校”之名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爲上大學奔赴天津
嚴某是陝西省鐵路局的一名普通職工。2005年8月,嚴某姐姐的孩子因高考成績不理想,一家人爲孩子上大學的事一籌莫展。在一次同學聚會時,嚴某和老同學杜某聊起了此事,杜某聽罷立即迴應:“咳,這有啥愁的,我在天津有個教育界的好朋友蘇某,路子廣得很,你到天津就找這個蘇老師,你外甥上學的事準沒問題!”聽了老同學的話,嚴某喜出望外,立即將這個喜訊告訴姐夫姚某和姐姐嚴某某。三天後,滿心歡喜的嚴某乘飛機抵達天津,登門造訪蘇老師。
孩子父母匯公關費
蘇老師實際上是一家教育資訊公司的小老闆。兩年前,蘇某(女,24歲)和姐夫黃某(33歲)在南開區黃河道附近開了這家教育資訊公司,對外以老師的身份經營管理。嚴某在聽蘇某詳細宣傳講解後,立即將情況反饋給遠在陝西的姐姐和姐夫,姚某夫婦二人很快抵津與蘇某見面。經反覆商榷,雙方選擇了河南某財經學院做突破點。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2005年10月1日,蘇某主動約見姚某夫婦,“入學希望挺大的,校方基本同意了,但是方方面面的公關費是不能少的,你們自己考慮考慮吧!”經過東拼西湊,10月6日一早,姚某夫婦按照蘇某的要求將68000元公關費存入蘇某的農行賬戶,當天下午,蘇某將所謂的公關費轉入姐夫黃某的賬戶。次日,查證錢款全部到賬後,黃某通知姚某夫婦:“孩子的事解決了,本週內到河南報到就行了!”
交完學費收張白條
10月11日,姚某一家三口同黃某一起來到河南鄭州,在賓館內見到了財經學院“招生代表”林某。當天下午,林某、黃某帶領姚某一家輾轉來到市郊一處隱蔽的大院內,在一棟辦公樓三樓的一間辦公室內,林某將“招生辦主任”於某引見給姚某一家,“這位是招生辦主任,也是咱們財院分校區的負責人,手續就與主任辦吧。”“成績多少?”“480分。”“不錯,夠分,辦手續吧。第一學期學雜費總共3100元。”於某收完學費後,竟隨手撕了張紙打了張白條,一切手續就辦妥了。爲何3100元的學費只有一張手寫的收條,連一張正式收據都沒有?校區門口爲何沒有牌子?招生辦主任怎麼會連成績單都不看?一絲不安浮上姚某夫婦的心頭,但二人並沒有露出聲色。走出校區,姚某一家並未與黃林二人同行,而是找藉口離開,隨即乘上一輛出租車,“師傅,去財經學院。”半小時後,出租車停在真正的財經學院門口,而校方的答案令他們大吃一驚:“我們根本就沒有分校區!”
謊言敗露騙子現形
此時,姚某夫婦不露聲色地撥通了林某、黃某的電話:“這個學校穩不穩啊?”“那還用說,國家承認的正規高校!”姚某夫婦立即返回“分校區”找到“於主任”,“天津那邊剛通知我們,孩子體檢不合格,我們明年再上吧!”於某極不情願地將3100元“學費”退給姚某。10月22日,已經返津的姚某夫婦怒不可遏地找到黃某、蘇某要求退還“公關費”,開始二人還以學校近期就會退款爲由拖延時間,後來二人竟然乾脆地一口回絕:“公關費全都花了,錢肯定是退不了了!”此時,姚某夫婦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隨即前往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七大隊報案。
掌握鐵證主犯落網
七大隊民警接警後,立即展開偵查,並在第一時間與河南校方取得聯繫。2006年6月9日,當地財經學院將一份證明書寄予本市南開警方,鄭重聲明該校無分校區,而且沒有任何形式的聯合辦學。據此,警方掌握了有力的證據,6月26日,警方前往黃某、蘇某的教育資訊公司將二人抓獲歸案。現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黃某交代,林某是鄭州一所民辦學校的教師,二人在火車上結識後一拍即合,想出了這個歪點子。被抓獲前,幾人正準備在今年高招工作中繼續“大展拳腳”。目前,南開警方已與河南警方取得聯繫,林某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民警提醒廣大學生家長,目前,又值全國高校招生工作緊張進行之時,報考正規院校應當通過合法渠道,謹防不法分子趁機擺設迷局、詐騙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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