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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第一高層”暴露規劃執法尷尬
核心提示
3月27日,石家莊市規劃局對正在建設中的“天河觀月”住宅工程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5月29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停止建設,限15日內恢復原貌”;6月8日,石家莊規劃局在媒體發出通告,稱省會“天河觀月”工程爲違法建築,應立即停工;6月24日,當地業主反映,“天河觀月”工地再行挖土開工。
面對“石家莊第一高層”的漠視,省會規劃部門歷經種種境遇的執法難後,再次感到了自身權力的尷尬和麪對相關法律空白的無奈。
事件回放
規劃部門三次執法沒能制止違規施工
據瞭解,曾引起省會多家媒體關注的“天河觀月”住宅工程是一棟32層高層住宅,號稱石家莊最高住宅。在目前石家莊房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此地段的價位吸引着衆多市民前來諮詢。然而,在其位置、價位均佔優勢的吸引外,其身份也成爲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據附近居民提供的資料顯示:“天河觀月”是省會富沁園小區二期工程。按規劃,二期工程是近2畝的公共綠地及6層住宅商品房,但目前將建成爲32層高層商品房。從今年3月起,石家莊市規劃局就不斷接到附近居民反映此工程私改規劃一事。經查,該項目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擅自在小區內挖槽、做護坡、加固地基。3月27日,規劃局對建設中的“天河觀月”住宅工程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要求其停止違法行爲,並在3個法定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圖紙到規劃部門接受處理,但該工地一直未停工。
5月29日,規劃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停止建設,限15日內恢復原貌。”6月8日,規劃部門又在媒體發出通告,稱此工程“屬違法建築,並責令其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停止施工,恢復原貌。”之後,工作人員又多次去現場查看,但每次檢查後現場仍然繼續施工。無奈,規劃局工作人員現場值守,並用剷車將施工現場道路進行封堵。
部門調查
省會查出嚴重違法建築62家
據瞭解,今年6月,省會規劃部門曾對石家莊市的一些違規建築進行了全面檢查。在形形色色的違章建設中,違規現象較爲嚴重的開發建設單位共有62家,建設用途包括居民住宅、村民住宅樓、門臉、學生宿舍、辦公樓、超市建設等。其中以住宅樓違規現象最多,佔到違章建築總數的60%以上。
據統計,在所查處的所有違規建設項目中,有40家未經審批,14家沒有任何手續,其他項目雖有審批但仍存在諸如擅自加長、加寬、加層、增加面積、佔壓規劃綠化帶、佔壓道路紅線等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爲。
目前,規劃部門已對這些違章建築分別進行了包括立案查處、下達通知停工通知、下達處罰決定書、拆除違章建築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二環以外成違規建設“重災區”
目前,省會違章建築形式較多,但較爲明顯和突出的爲違法建築和部分未審批的住宅建設。由於省會對於城中村改造有着政策傾向,因此,在二環路以內的45個城中村改造中,違章建設的現象較少,而省會周邊村莊卻成了違規開發建設的“重災區”。
據瞭解,位於二環以外的諸多村莊進行住宅建設主要是對村民住宅進行改造。由於許多村莊不具備開發建設能力,多數村莊採取與開發商聯手(由開發商出資、村裏出土地)的形式進行。開發後一部分住宅除用於村民回遷外,其他當成商品房出售。
目前,二環以外諸多村莊都屬於這種形式,這部分村民住宅的開發在面積上要佔到全市違規建築的35%—40%,基本處於失控狀態。
受國家多年來的土地政策(集體土地不能轉開發)約束,村民住宅無法改變土地性質,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要求,因此無法辦理此證。而沒有經過規劃審批的村民住宅改造工程不能進行商品房交易,也不可能辦理房產證。
此外,由於規劃中的“兩證”是對一個建設項目大的框架及建築的結構、面積、戶型、高度、寬度等的審查,因此,在諸多方面也不能得到明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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