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建立健全企業工資總量宏觀調控機制,充分發揮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根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 <天津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調控暫行辦法 >的通知》(津勞局 [2005] 220號)的規定,2006年本市企業工資總額繼續實行宏觀調控辦法。
今年本市企業工資總額基數,原則上以上年實發工資總額爲基礎,依據今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的13%核增工資,同時核增接收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等增人因素形成的翹尾工資和成建制劃入職工的工資,覈減因成建制劃出職工和職工離退休等而減少的工資。
對於經濟效益基數,盈利企業以上年財務決算反映的實現利稅爲當年基數,虧損企業以上年實際虧損額爲當年基數。跨單位成建制劃入劃出的,適度考慮經濟效益指標變化的合理因素後確定。
新建企業工資總額基數和經濟效益基數以全市上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平均水平覈定。
覈定表的報送與認定
企業填寫《 2006年企業工資實行“兩低於”調控辦法基數覈定表》後,要嚴格按照工資總額調控管理的程序報主管部門認定,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兩低於”基數覈定表要及時報相關區縣國、地稅務分局備案。 其他有關規定仍按照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 <天津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調控暫行辦法 >的通知》(津勞局 [2005]220號)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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