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日前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就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在不到兩個月時間裏,中共中央先後召集兩次會議,專門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足以看出中央的重視程度。
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在過去的歷史時期分階段、分重點分別採取了不同措施。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針對過去一大二公,沒有效率,扼殺發展的分配製度,中央果斷提出大力改革分配製度。提出了“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形式並存”的分配方式,特別強調效率,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然後帶動其他人和地區共同富裕,此次分配製度的改革和實施,使生產關係適應了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力得到了巨大釋放,迎來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在改革開放初期,如果沒有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很難想象有今天經濟發展的巨大成就。那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已經載入了史冊。
隨着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收入分配領域一些突出問題也暴露出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一些行業收入水平過高,分配秩序比較混亂。分配領域存在嚴重不公情況,貧富差距逐步拉大,社會兩極分化情況開始顯現,人民羣衆意見很大。
小平同志曾說:“十二億人口怎樣實現富裕,富裕起來以後財富怎樣分配,這都是大問題。題目已經出來了,解決這個問題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分配的問題大得很。我們講要防止兩極分化,實際上兩極分化自然出現。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在又一個關鍵時期,中央果斷決定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是符合民意,符合實際情況的英明決策。它必將與改革開放初期分配製度改革一樣載入史冊。
在這次改革中,要處理好公平和效率的關係。第一次分配必須以效率爲主,否則,就不能把“蛋糕”做大,改革分配製度就成了無源之水;第二次分配要更加註重公平,這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關鍵要在第二次分配上作好文章,利用稅收等政策,防止第二次分配出現兩極分化。同時,落實中央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的要求,必須從一件件涉及百姓民生問題的實事做起。
我們注意到,在個人收入所得稅徵收起點提高到1600元以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明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個人實際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據測算,如果扣除“四金”的免稅優惠,個稅實際起徵點則應爲2000元以上。還有,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適當提高補助水平。這次提高社會保障對象的補助標準,擴大了保障範圍,增加了保障項目,加大了中央財政補助規模,解決的力度是近幾年最大的一次。筆者認爲,這些就是涉及百姓民生問題的實事。
當前,部分企業高管人員與一般員工收入差距過大問題;社會上意見很大的壟斷行業工資過高問題;如何擴大中等收入階層比例問題;如何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問題;包括加重普通百姓居民生活負擔的醫療、教育費用過高,房價太貴等等問題,都需要有關部門一件一件去落實。(餘豐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