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據7月5日的《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央即將啓動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將圍繞增加社會公平進行。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大幕將啓
這次改革,主要是爲了縮小社會貧富差距,解決社會公平問題和民生問題。目前,“我國收入差距已經邁入世界上最嚴重的國家行列”,“貧富差距的加速擴大已經成爲構建和諧社會亟待破解的難題”,那麼,應該如何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呢?筆者在此提出三項建議。
第一,加大民生投入。醫療、教育等之所以成爲公衆沉重的壓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的投入過低。中共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教授吳忠民指出,我國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佔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數第一,“我們比歐美髮達國家低也就罷了,但比非洲那些貧窮國家還低,就說不過去了(《中國青年報》7月5日)。”由於政府投入不足,導致這些帶有公共福利性質的公共產品,出現巨大資金缺口,最終只能轉嫁到公衆身上。
以教育爲例,現在,全世界有170多個國家都在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但只有中國將義務教育劃分爲“收費”和“免費”兩種。1995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GDP的比例,世界平均水平爲5.2%,而我國至今距4%的目標尚遠,教育返貧成爲拉大貧富差距的因素之一。要改革收入分配製度,使窮人從沉重的教育、醫療等壓力下襬脫出來,增大民生投入應該作爲一個改革的前提。
第二,引進競爭,打破壟斷。導致我國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行業收入差距擴大,一些國有壟斷行業不斷拉大與其他行業的差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日前表示,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菸草等壟斷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實際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壟斷拉大貧富差距源於三個因素:其一,壟斷企業職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其二,壟斷企業以向公衆轉嫁成本等方式,對公衆展開掠奪,導致低收入者不堪重負。其三,壟斷的存在,剝奪了公衆通過公平競爭擺脫貧困的機會。因而,要縮小貧富差距,就必須堅決打破壟斷,爲每一位公民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從長遠來看,這更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三,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目前,中國的稅收制度設計存在的缺陷,導致稅收的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發揮,甚至,個別稅種還有“劫貧濟富”傾向。比如,個人所得稅,200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將近1800億元,65%來源於工薪階層(《第一財經日報》2005年8月22日)。工薪階層成了個人收入調節稅繳納的主體,這與所得稅調節貧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有違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即使在所得稅改革後,工薪階層成爲納稅主體的情況也未有根本性改變。
因而,要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縮小貧富差距,也應該注意改革稅收制度設計,以“損不足而奉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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