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爲進一步加強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推動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深入開展,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式出臺了查處衛生行業商業賄賂案件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了查處衛生行業的商業賄賂案件要堅持的4條原則:
一是查辦案件要突出重點,主要查處發生在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人員中的大案要案。要從治理工作全局出發,抓住重大、典型案件適時突破,以推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是查處案件一定要注意政策,區別對待,寬嚴相濟,寬嚴適度。對於性質嚴重、情節惡劣的商業賄賂行爲,要依紀依法嚴厲懲處,決不姑息。同時,要體現政策,堅持懲處少數,教育多數。
三是要樹立依紀依法辦案意識,查辦案件的全過程都要嚴格遵守紀律和法律的各項規定,既要重視實體性規定,又要重視程序性規定,既要充分使用法定的調查、處理權力,又要保障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
四是在查辦案件時,要緊緊圍繞醫療衛生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既要懲治商業賄賂,淨化醫療服務環境,又要維護正常的機關工作秩序和醫療服務秩序,推動醫療衛生和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了查辦案件重點:
一是堅決查處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公務員以及直屬事業單位受委託行使行政管理、審批、執法職能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特別要查辦利用行政管理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索賄、受賄的行爲。
二是嚴肅查處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幹部和負有管理職能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的行爲。三是認真查處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在臨牀診療活動中,利用業務之便,索要財物的行爲,以及收受提成數額巨大、情節嚴重而拒不自查自糾的行爲。
指導意見要求把握好查辦案件的關鍵環節:
一是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指導意見指出,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工作。要主動請示工作,彙報情況,並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二是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指導意見指出,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都要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和信箱,開通網上舉報系統,鼓勵羣衆舉報,收集案件線索,並注意從新聞媒體報道中發現案件線索。
三是嚴格辦案工作程序。指導意見指出,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依紀依法辦案的重要性,要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辦案方針,樹立正確的辦案工作政績觀,依照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履行辦案程序。
四是正確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指導意見指出,查處案件要體現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政策,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和紀律爲準繩,綜合考慮違紀違法事實、情節、後果和當事人的態度等因素,做出恰當處理。
指導意見同時強調,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查辦商業賄賂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加大力度,切實抓好案件查處工作。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要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辦案部門負責人和調查人員分級負責的辦案工作責任制,建立案件報告、案件研究和辦案考覈制度。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後果等失職瀆職行爲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辦案工作要加強指導,對重點案件要加強督辦或派員參與,及時解決辦案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採用不同形式,對各地查辦案件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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