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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切實提高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隊伍能力素質,昨天,和平區出臺了《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能力素質標準》,對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的九種能力進行較爲詳細的規定。
《標準》要求,和平區科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九種能力:一是政治鑑別能力;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決策執行能力;四是統籌協調能力;五是公共服務能力;六是調查研究能力;七是學習創新能力;八是應急管理能力;九是心理調適能力。與此同時,和平區還下發通知,要求全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標準,認真開展本單位本部門的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與培訓,九月初全區將進行一次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能力素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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