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從市有關部門獲悉: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的文件,並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由現行的每月265元,調整爲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