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假髮票報銷“國務機要費”
臺北市民生東路趙建銘寓所記者羣集,每日不分晝夜,數十架照相機、攝像機在門口守候搶新聞鏡頭,趙建銘足不出戶好幾天,此處應該沒有什麼新聞價值了。但是“第一家庭”很配合,經常有吳淑珍的家人親戚前往趙府探望,製造新聞,成爲臺灣收視率最高的電視節目。最精彩的一場由王霞女士(吳淑珍之母)主演,老太太年已80,身體健康、精神旺盛,親自登門探望外孫女婿。她在離開時拿起大水桶向門外的記者潑水,記者圍上來採訪,“第一丈母孃”大發脾氣,伸手扯住一架攝像機往下拽,場面混亂。然後老夫人大罵記者沒有教養,說她是讀日本書的,跟臺灣記者不同,日本記者很有禮貌,採訪時先徵求同意。老夫人還以日本話學說了一遍,露了一手她的日文造詣。憑良心說,這段報道既有動作戲,又有激情式的慷慨陳辭,夠得上“精彩”二字,一時各電視臺不斷回放。
扁妻吳淑珍有多少珠寶?
“吳太君潑水事件”在臺灣引起了一些評論,有人指出,“第一家庭”天生有“皇民貴族”的優越感,枉顧法律,盛氣凌人。從“第一丈母孃”身上彷彿看到了吳淑珍的兇悍霸道,陳幸妤的嬌縱蠻橫,再發展出趙建銘的種種涉嫌不法,一脈相承。此外,趙建銘閉門不出才幾天,先是吳淑珍的表姐前往拜訪,然後又勞太夫人移尊就教,足見“第一家庭”對趙建銘眷顧之深。所謂與趙家人切割的話,完全不足採信。陳水扁曾一再強調,不要因一人犯罪就株連九族,這句話很值得玩味。它的前提已認定了趙建銘犯罪,但罪犯的親屬族人在沒有發現有確切證據之前,不可像封建時代一樣,不由分說都株連在內。可事實俱在,趙建銘和“第一家庭”是一體,關係密切,“駙馬爺”的各種賺錢勾當,扁珍都一概不知情嗎?這是一個合理的疑問,需要從更多的事實裏找出答案。
在偵調臺開案的過程中,有一條線索最後不了了之。檢方查出,陳水扁的律師林志豪曾經寫出一張25萬元(臺幣,下同)的支票,票上沒有擡頭,數日後支票存入趙建銘彰化銀行的私人戶頭,支票背面有趙建銘的親筆簽名。事情被揭發之後,林志豪公開聲明他不認識趙建銘,甚至於二人從來就沒見過面,但是爲何這張支票會轉入趙建銘的賬戶,林律師沒有給予合理的解釋。之後“駙馬”涉入其它案件太多,此事不再有人追問。
最近有檢調單位基層人員把資料傳給媒體,指出那張25萬元支票是林志豪付給華夏律師事務所房東的月租,林志豪是該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華夏律師事務所本是陳水扁的事務所,後來由林志豪接管。事務所的房東正是陳水扁,林志豪將每月的租金轉入趙建銘的戶頭,共有4年之久,總數超過1000萬元。趙建銘充當扁珍的人頭賬戶,這種做法在臺灣也是司空見慣,但是它違法,因爲房租不直接交給房東,房東不交稅就很難查到,便於逃漏稅。有人爲“第一家庭”開脫,依照臺灣現行稅法,1000萬元左右的房租收入,應交納的稅金不過70多萬元,富而多金的“第一家庭”有必要大費周章轉來轉去的逃稅嗎?
另一樁案子在最近爆發,吳淑珍涉嫌以貴夫人集團的發票報銷“公務機要費”。“立委”邱毅從李慧芬(貴夫人團長李碧君的堂妹)那裏拿到8張發票影印本,共70多萬元,是李慧芬給李碧君的,要交到“大內”爲“第一夫人”報銷之用。李慧芬在隔洋的電視訪問中表示,送發票去“大內”是她們經常做的事,吳淑珍不分票額多少一律笑納,大小錢都要。如果李慧芬揭發的事情屬實,趙建銘充當人頭賬戶爲“泰山泰水”大人省點稅錢,很是稀鬆平常。
又有從基層傳出來的資料,臺北地檢署把趙建銘個人的賬目資料都查清楚了,但是不便公佈,據說“趙駙馬”以個人賬戶收受的款子超過1億元。
株連九族是不正當的封建行爲,“第一家庭”是否在斂財行動中動員使用了他們的九族呢?這是個大規模運作,“趙駙馬”只是其中的一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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