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區一服裝店門前模特『穿著暴露』進行表演居民從樓上潑水『抗議』收成效
樓下噪音擾民,執法和物業多次勸
說無效怎麼辦?
樓上居民的做法是,用盆裝滿水,從樓上潑下。
昨日,沈陽市沈河區南順城路35-1號一樓某服裝店的模特表演,被樓上居民的一盆水,澆黃了。
一盆水潑走『T』臺模特
昨日15時許,沈河區南順城路35-1號前,還留著一塊長方形的紅地毯。
居民們說,今年『五一』,1樓開了一家服裝店後,樓上的居民們就再也沒安寧過。紅地毯上剛纔還有模特在表演。
一直在服裝店旁修車的李師傅告訴記者:『下午2點左右,我聽到音樂聲越來越大,往服裝店那邊看了看,發現3個女的,穿得可少了,露胳膊露腿的,在那塊地毯上走來走去。』
模特表演引來大批圍觀者。幾分鍾後,人們的情緒似乎也被調動起來,『除了喊聲,我還聽見了有人吹口哨!』李師傅說。
就在此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一盆水從樓上潑了下來,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那三個模特的身上。
一直在路邊賣西紅柿的王大爺正好看見了這個過程:『水成一個面,平著拍下來,砸在那幾個模特的身上,女人們開始尖叫,人們四處散開,音樂也停了。』
『當時我還聽到有居民喊「潑得好」。』王大爺說。
居民『每周末都在忍受中度過』
『每個周末我都在忍受中度過。』這是采訪中,記者聽到居民說的最多的話。
住在樓上的居民李先生表示,這家服裝店為吸引顧客,經常放音樂,聲音老大了。『尤其是周末,還會搞一些活動,以前表演斗雞。今天居然找來一些小姑娘,穿著暴露的衣服,太不像樣子了。』
住在3樓的王大娘告訴記者:『我的心髒不好,受不了這樣的聲響。一聽見他們放音樂,就得躲出去,不敢回家。』
5樓的張大姐說:『服裝店的音響聲太大了,平時在家說話都得喊,不喊根本聽不見。』居民們紛紛表示,從今年『五一』到現在,小區居民多次地找到物業,反映噪音擾民的情況。
『我們也多次找到行政執法,可是治標不治本啊。執法一走,他們照樣放。』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們都找服裝店談五六次了,他們總說改,態度挺好,但行為照舊。現在物業和行政執法對他們來說,都起不了作用。居民可能是被逼無奈,纔采取潑水這種過激手段的。你別說,還真管用。你聽,音響是不是不放了,跳舞的是不是也走了?』
店主『衣服都被澆濕了,誰賠?』
對於剛剛發生的事情,服裝店店主稱,『太不像話了!』
店主指著紅地毯上的水印說:『就是這裡,把我的模特都澆跑了,衣服也淋濕了,誰賠啊?』
『每周舉辦活動,總有居民搗亂,從「五一」開始一直這樣,今天居然還拿水潑我們,我知道他們覺得聲音大,可是聲音不大,怎麼吸引顧客。我們賣點衣服也不容易,大家也得互相理解不是?』店主無奈地說。
短評
端出執法的『一盆水』
執法難題,被一盆水『解決』了。
這盆水之所以立竿見影,可能是三個因素在起作用:與絕大多數民意契合,店主自知理虧,方法表現出了決心。於是一個命題出現了:在前兩個因素都具備的條件下,如何讓執法行動像潑水一樣簡單有效?
在沈陽治噪立法尚無結果的背景下,對於強調有法可依的行政執法者來說,這像是一個兩難的問題。
潑水治噪,考驗著執法者的智慧,但是也帶來了思路———執法工作,不能被動地『聞投訴電話則來、揚湯止沸後則去』,而是要有一個釜底抽薪之策。
市民逼不得已能『急中生智』,我們為什麼不能『為民生智』,在急市民之所急時,端出我們工作中的『一盆水』,簡單有效,還市民以清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