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公然打出廣告,聲稱她能以九五折的優惠價格,收購居民手中的商聯卡,如果賣方商聯卡的總價值較多,她還可以適當降低“手續費”。
一名讀者打來熱線電話稱,有人在路邊貼出廣告,聲稱她能“以錢換錢”,用現金兌換任何人手中的商聯卡。在這名讀者的幫助下,記者找到了這則廣告。只見上面寫着:“以現金兌換商聯卡,手續費低,價格公道”。廣告上還留有一個手機號碼。記者隨即撥打了上面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說普通話的女子。
“商聯卡在您這兒怎麼兌換?”記者問道。
“很簡單,我拿九五折現金跟你兌換。比如,你給我100元面值的卡,我確認後,交付你95元現金;如果你給我200元的卡,我兌換給你190元現金。差價的半折,就算作我的手續費。”
“如果我手裏的卡多,總價值比較高,您能不能少收點手續費呢?”
“這個要視情況看,如果你的卡數量多,但單張面值小,就便宜不了多少;如果你單張卡的面值大,價格就好商量。不過,交易前,必須在電話裏說明你準備交易卡的情況,咱談好了價,我就帶現金跟你交易。”
“哪個銀行的都行嗎?您‘買’這些卡怎麼用呢?”記者補充問道。
“只要是商聯卡就行,哪個銀行的都無所謂。至於我用它幹什麼,這跟你沒什麼關係。”對於收購的用途,女子始終避而不答,掛斷電話前,她匆匆補充說,如果想交易,雙方必須在電話中約定見面的詳細時間、地點,見面後,她首先用攜帶的儀器,檢測商聯卡的價值,確認無誤後,她可以一次性交付全部現金。
銀行說法:私辦金融業務違反國家法規
國浩律師集團(天津)事務所的王建人律師分析,該女子以現金兌換商聯卡並從中收取手續費,很可能是想私自從中謀取差價利潤,用於個人消費。王律師說,商聯卡是一種信用憑證,按照相關規定,只有銀行及其授權的單位纔有權利辦理該卡。而這名女子交易商聯卡的行爲,實際上是在有關部門不允許的情況下,私自辦理“金融業務”的行爲,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銀行說法:從中賺取差價擾亂消費秩序
女子所說的“手續費”是否合理呢?針對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本市多家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他們均表示,商聯卡是爲了方便用戶而發行的,用戶有了它,購物時就不必因爲買賣雙方交易時產生的零錢問題而發愁了,也不用擔心遇到現金不足、現金丟失等意外情況。商聯卡的用途是購物,用戶在使用它交易的過程中,只需要結算購買物品的金額,不需要交付任何手續費。按照相關規定,商聯卡是不允許兌換現金的。因此可以判斷,這名女子所收取的手續費,是其個人賺取差價的行爲。
銀行的工作人員說,商聯卡是一種正常消費使用的卡,像這名女子這樣將它用來進行“交易”,並從中賺取差價,其行爲擾亂了正常的消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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