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質宣):日前,天津市質監局組織對部分商場和眼鏡店銷售的太陽鏡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涉及了廣東省、浙江省、福建、上海市、北京市等5個省、直轄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此次抽查結果:合格16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僅爲53.3%。
本次抽查存在的質量問題:一是產品頂焦度允差、棱鏡度允差、光透射比、色極限、交通訊號透射比等指標超過有關標準要求;二是產品標識標註不規範。據專業人士介紹,頂焦度允差及棱鏡度允差超標會給戴鏡者帶來視物變形、感覺不適的危害,對眼睛有一定損傷;光透射比超標易造成戴鏡者視力降低、視物不清、視覺疲勞;色極限超標及交通訊號透射比超標易造成視覺對顏色的偏差,形成色覺干擾,造成對交通訊號的顏色分辨率下降,是釀成交通事故的隱患。另外,有個別太陽鏡還存在無製造廠廠名、廠址、聯繫電話及標籤等問題。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太陽鏡生產企業不能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和檢驗,有的使用劣質鏡片材質進行粗製濫造;有的企業對標準中產品標識標註的規定不重視,有的產品漏標或錯標太陽鏡類別。
對此,市質監局將繼續加大對該產品的監督抽查頻次,並督促有關企業對進貨的產品進行嚴格把關,如對產品標識上的產品名稱、企業名稱地址、電話確認,對標籤明顯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不予進貨等,杜絕“三無”產品的流通,以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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