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璟臨刑前聽判(資料圖)
袁寶璟被刑警押解上刑場(資料圖)
億萬富翁袁寶璟僱凶殺人被執行死刑後,其妻因袁寶璟生前所欠債務被告上法庭。原告史某要求220萬元欠款夫債妻償。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東城法院已受理該案。
原告史某訴稱,2002年,袁寶璟向自己借款人民幣70萬元、港幣50萬元、美元11萬元。後袁寶璟因涉嫌犯罪被羈押。
2005年9月30日,史某與袁寶璟之妻卓瑪簽訂協議,雙方認可欠款總額為人民幣220萬元,且卓瑪承諾於2005年12月31日前償還上述欠款。
史某稱,卓瑪同時還承諾,若不能按時還款,將以自己及袁寶璟所有的、坐落於馬甸的三套住房直接過戶給他,用以償還所欠債務。
至今卓瑪既未償還借款,又沒有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故訴至東城法院,請求對雙方的債務關系予以確認,並判令卓瑪以其名下的三套房產償還上述債務。
史某向法院提交了與卓瑪簽訂的《還款協議》、袁寶璟收到借款後所寫的收條等證據材料。
今天上午,記者撥通了卓瑪的代理人裴女士的電話。
裴女士表示,目前知道有這個官司,但還沒有收到對方的起訴書,所以不方便對案件情況發表任何意見。同時,關於應訴的材料他們正在准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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