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常務副廳長楊廣生向社會通報了省、貴陽市公安機關聯合調查“7·10”事件結果和處理情況。
今年7月10日,貴陽市雲巖區黔靈鄉發生一起煽起不明真相羣衆辱罵、抓扯處警人員,掀砸警車的突發性打砸事件。事發後,省公安廳及貴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調集力量進行處置,使事態得以妥善平息。
經過省、貴陽市兩級公安機關聯合調查,事實真相爲:7月10日晚7時許,在貴陽市黔靈鎮沙河村暫住的織金人郭春貴與兩名朋友喝酒,郭酒醉後上廁所不慎將頭部摔傷,黔靈鄉派出所流動人員管理辦公室3名聘用人員路過,見到郭酒醉倒地,便將其扶起,同時通過與其飲酒的朋友。因這些人對轄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登記辦理暫住證,按規定收取每人每證工本費5元的做法不滿,便誣稱郭是被派出所工作人員打傷,其家人及同鄉乘機起鬨,並報警。派出所民警和急救車到達現場,郭登上救護車後又被家人拉下車並躺倒在地,拒絕到醫院診治。郭的家人和同鄉向羣衆宣稱郭被派出所人員毆打,惡意煽動不明真相的旁觀羣衆起鬨圍攻,向民警施壓,逼派出所承擔醫藥費。此舉引起了數百名不明真相的羣衆圍觀,在童剛順等個別人挑頭煽動下,少數人辱罵、抓扯處警人員,引發事端。在整個過程中,有8輛警車、2輛民用車、1輛新聞採訪車被不同程度地損壞和掀翻,5名派出所民警和3名流動人員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被打傷。
接報後,貴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秦如培作出指示,市公安局局長鄒碧聲等相繼趕到現場指揮處置,雲巖區、黔鄉鎮黨政負責人也到現場參與工作,公安民警與轄區幹部一道疏導圍觀羣衆,恢復交通,並強行驅散極少數企圖衝擊派出所的鬧事人員,將9名挑頭鬧事者強制帶離現場審查。至7月11日凌晨4時30分,圍觀羣衆疏散完畢,事件得到平息。
7月11日早上,郭春貴酒醒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經調查取證,公安機關對證據確鑿的涉嫌聚衆擾亂公共秩序和襲警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分別採取了強制措施。在“7·10”事件處置的初始階段,在場的民警始終保持高度剋制,罵不還口,打不還手,耐心做疏導工作。在不明真相羣衆圍觀增多後,現場領導指揮得當,民警工作有理、有力、有節,沒有發生流血衝突。省公安廳以及貴陽市委、市政府一致認爲“7·10”事件處置是得當的。
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現場證據、當事人供述和證人證言,經慎重調查研究,“7·10”事件是一起由個人酗酒滋事,受極少數人因個人私利惡意煽動而造成的妨害民警公務的突發性打砸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