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版的《領導決策信息》2006年第29期登載了《四大民生問題成為中央施政重點》一文,文章列舉了中央重視、社會關注、百姓期待的四大國計民生問題,簡要介紹並分析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突發事件應急、農村合作組織的發展和反壟斷立法等問題的發展變化過程,顯示出民生問題已經成為中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施政重點。全文內容如下:
近年來,民生問題和社會公平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關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突發事件應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反壟斷等問題,受到諸多代表的關注和熱議,各大媒體也在不同層面進行了探討。自5月份以來,就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收入差距問題,中央先後召開政治局會議、黨外人士座談會、出臺系列政策,拉開了新一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6月24?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了反壟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這一系列舉措表明,以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為切入點,『構建和諧』正在成為『十一五』開局之年中央施政的重點。 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為構建和諧社會鋪路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所有改革領域中最敏感、最復雜、最艱難的一項改革。這些年來,中央對收入分配問題一直高度重視。早在2002年的『十六大』報告中就提到,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乾問題的決定》中也提出,要『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但是,由於我國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一直進展緩慢,積累了很多問題,特別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一些行業收入水平過高,分配秩序比較混亂。
2006年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了由財政部等八部門參加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座談會,專題討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問題。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正式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會議針對地區間和部分社會群體間收入差距過大而明確提出『提低,擴中,調高』的改革思路。7月6日,中央在中南海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中央經過反復研究,決定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同時,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7月17日,人事部、財政部等四部委有關負責人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等答記者問,介紹了即將全面推進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則、目標、主要內容以及有關具體舉措,勾勒了一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詳細路線圖。這不僅標志著收入分配已由過去的敏感問題和社會熱點上昇為改革的重點,還表明旨在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一系列措施將出臺。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透露,整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驟分為三個層次:『當前較為緊迫的問題』、『推動改革和制度建設』、『加強收入分配基礎建設和戰略調整』。保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收入是『當前較為緊迫的問題』之一。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對城鄉特困群眾的救濟救助力度、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以上三項已被寫入此次改革的意見稿。
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建立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紮實工作,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為進一步的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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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制度改革 包含企業工資制度改革、行政機關工資改革和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三部分。
國有單位福利制度改革 最早被重視的是住房制度改革。後來,企業辦社會問題也被重視起來,目前正在大力推動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
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 我國於1980年開征個人所得稅。1994年,實施了統一的個人所得稅稅法。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我國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先企業後機關事業單位的次序推動。在農村開展的社會保障項目主要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
社會救濟制度改革 自1997年起,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城市家庭實行生活救助。此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區興起。
農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隨著『大包乾』性質的農村生產方式的普及,農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產隊為基礎,而是以農戶為分配主體,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實行『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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