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31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本市在對醫療機構合理用藥作出要求的基礎上,從即日起還將遏制和糾正臨牀“大處方”、濫用貴重藥品等不良現象。醫生給患者開出的處方不合理,將作爲醫師的不良行醫行爲記錄在案。市衛生局規定,單張處方藥品金額位居本科室排名前10位的高費用處方、所開具藥品的單品價格位居醫院藥價排名前25%的高價藥品處方、銷量季度增幅超過15%的高銷量增幅藥處方,將成爲臨牀處方綜合評估的重點。
處方評估三大重點
據悉,本市各級醫療機構將成立臨牀處方綜合評估委員會,重點對臨牀處方進行三個方面的綜合評估。首先是處方使用規範性評價,主要包括處方書寫清晰度、藥品名稱與縮寫使用的規範性、患者基本資料完整性等。其次是處方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主要評價臨牀用藥能否堅持因病施治、對症用藥的基本原則,努力做到用藥品種選擇、用藥劑型劑量選擇、給藥方式選擇、給藥總量、用藥頻次選擇等準確無誤。最後是處方經濟性評價,主要評價醫師開具的處方在保證療效的基礎上,能否根據病情需要適時調整用藥品種、劑量和用法,要求做到“三能三不”,即能使用價廉藥品的,不使用貴重藥品;能使用國產藥品的,不使用進口藥品;能使用單一藥品的,不聯合用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無指徵濫用藥物以及指徵改善後應該停藥而未及時停藥;是否存在無針對性“大包圍”式用藥;是否存在違反聯合用藥原則用藥和不合理使用中藥等。
七類藥品列入評估重點
臨牀處方綜合評估將重點加強對麻醉精神藥品、抗菌藥物、激素類藥品、大輸液、白蛋白、新引進品種、高價位藥物等對臨牀藥物治療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影響較大的藥品進行評估。
臨牀用藥存在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缺陷或錯誤的處方將在院內通報;全院使用數量或使用金額前30位的西藥和前10位的中成藥以及單品種使用金額月增長幅度在前10%的品種將在全院範圍內予以公示。
問題處方追究當事醫生責任
各有關醫療機構的臨牀科室每月將定期對本科室醫師處方用藥合理性進行自評。各醫療機構設置的臨牀處方綜合評估委員會將根據本院就醫規律每季度確定2-5個科室進行重點評估。重點抽取含全院使用數量或使用金額前30位的西藥和前10位的中成藥的藥品處方或住院病歷20份、含單品種使用金額月增長幅度在20%的藥品品種的處方和住院病歷20份進行客觀評估和分析。
每季度對全院總金額排在前20位的處方或醫囑進行合理性評價。每季度對全院總金額排在前20位的處方或醫囑進行合理性評價,對臨牀用藥存在嚴重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缺陷或錯誤的處方或醫囑將與責任醫生見面並進行詢問。無法做出合理解釋的要責令改正並在院內通報,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