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從以往審批“廣告申請表”到審查“廣告成品稿”,醫療廣告違規率大幅下降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工商總局日前聯合發文,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暫停播出藥品、醫療器械、豐胸、減肥、增高產品的電視購物節目。五類產品廣告的“禁播令”能否令行禁止?
8月1日23時至24時,記者搜索各地方電視臺發現,豐胸減肥等產品廣告並沒有如期停止,依然輪番出現在電視屏幕上。涉及的產品主要包括:“合胯矯姿褲”“呼嚕停”“淨絲洗斑魔力液”“博士力眼袋全解機”等。
記者還發現,這些廣告基本上只有所謂的搶購熱線、全國訂購熱線,沒有具體生產企業或經銷企業名稱。而下發的通知明確規定,電視購物節目內容應標明推銷產品的經營、銷售企業名稱及有關產品審查批准文號。
8月1日廣電總局的投訴熱線(010-86091111)一直佔線,8月2日記者撥打時還不能撥通。
針對這種有禁不止的現象,記者致電廣電總局和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說已通知相關省、市、自治區的廣電行政部門,要求對違規機構進行整改。廣電部門將對全國地市級以上自辦頻道進行嚴格監看,違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機構將收到整改通知單,如果一個播出機構60天內收到3張整改通知單,將被依法暫停其廣告發布權,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對於一些廣告打着“健身”招牌,企圖繞開“禁播令”的行爲,廣電總局、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改頭換面”的醫療廣告也不能逃脫監管。
上海改變醫療廣告監管方式,從以往僅僅審批“廣告申請表”到審查“廣告成品稿”,對醫療廣告的申請、播放進行全程監管。到6月底,上海醫療廣告違規率由原來的60.63%下降到1.15%。
上海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說,上海各醫療機構在申報醫療廣告時,必須上報成品醫療廣告樣件。電視廣告必須提交鏡頭腳本;廣播廣告應提交文稿和錄音磁帶;平面廣告應提交作品樣稿。醫療廣告發布之日,申請人應將廣告成品樣件送交上海市衛監所備案。這項措施有效避免了以往醫療廣告中容易出現的篡改內容、誇大其辭、甚至虛構內容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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