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四川省政府、省環保局召開全省工業污染源整治督察會,省政府督辦室通報了省政府列出的139家重點工業污染企業限期治理情況:距離省政府規定的10月31日達標期限只有82天,139家企業中,完成治理任務的僅佔13%,還有16家仍在制定方案。全省整治工作進展不平衡,治污形勢仍然嚴峻。
通報:達州攀枝花進展緩慢
9日,四川省政府、省環保局特別將各市(州)政府完成治污任務情況製成了宣傳海報,以示意圖的方式向與會代表進行了展示。省政府督辦室在通報中指出:截至7月31日,全省限期治理的139家企業,5家自然停產,3家依法關閉、8家通過驗收,2家完成限期搬遷,32家試運行,32家設備安裝,41家土建施工,16家正在制定方案。省環保局工業處處長明勁明確表示,通過省政府督辦室、省環保局、省經委對成都、自貢等16個市州的76家企業進行督察的情況表明:涼山州已全部完成;成都、德陽等市已超過50%的企業基本完成任務;達州市、攀枝花市進展較慢,像攀枝花市有限期治理企業6家,至今還有4家企業處於制定方案階段。明勁指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較多,政府職能部門監控不到位,也是少數已達標企業出現反彈的原因之一。而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也滋生了現階段企業的僥倖心理。
通牒:治污不達標就停產
9日,四川省政府、省環保局還向各市(州)政府及參會的139家企業發出了“最後通牒”:各級政府必須做到堅決服從,必須做到令行禁止,務必完成治理目標任務。如果治理目標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停產治污;並根據環保主管部門的意見,依法予以懲處。對市(州)政府的年度目標考覈,實行環保一票否決;沒有完成任務的市(州),必須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討,並在全省範圍內通報,同時停止該市(州)的環評審批、停止治污資金支持。對各級有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劃分,檢查履職盡職是否到位,沒有履職盡責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對實行地方保護行爲的地方,要從嚴查處,嚴格追究責任;對沒有完成任務的企業,要實行停產、關閉,在保證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停止生產用水用電,通知金融部門,停止信貸、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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