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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野生動物狩獵權”暫停拍賣背後:國內狩獵場暴利之誘》一文刊發後,引起較大反響。昨日上午,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有關負責人約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正當的狩獵行爲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科學性。
“從目前來看,凡是開展正當狩獵行爲的地方,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也做得比較好,野生動物種羣數量也在不斷增加。”針對連日來社會上普遍關注的“拍賣狩獵權”一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曹良處長認爲,這表明中國公衆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非常強。但他同時稱,希望更多的人應當從“感情色彩濃厚的保護”向“科學合理的保護”轉變。
獵殺金錢豹?“根本不能”
“金錢豹根本不能獵殺。”曹良稱,作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金錢豹確實經常出沒於一些狩獵場,但絕不是狩獵物。
針對近日有關個別狩獵場可獵殺金錢豹的傳聞以及一些狩獵場刻意將金錢豹、黑熊列入宣傳材料,易產生誤導的現象,曹良稱,國家絕不會允許任何一個狩獵場獵殺金錢豹,並將加強對瀕危野生資源保護。目前也沒有狩獵場獵殺金錢豹的事件發生。
曹良稱,山西東方國際狩獵場確實有金錢豹、梅花鹿、馬鹿、黃羊、野豬、狐、林麝、狍子等230多種野生動物,但真正可以狩獵的只有野豬、狐狸、草兔、狍子、珠頸斑鳩等十幾種。
“過去,老百姓有一種誤解——野生動物無主。《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野生動物歸國家所有。”曹良稱,作爲一種保護措施,狩獵也被列入了保護法,因此,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嚴格審查批准的狩獵行爲是合法的。
曹良分析,不少人難以接受狩獵行爲,原因在於,以往國家只注重對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沒有針對“狩獵也是保護”的宣傳,事實上,某些種羣過度增長的野生動物,需要一定的狩獵措施加以控制。
據介紹,以往對狩獵宣傳不多還有一些客觀原因。“獵人的羣體在國外,而不是在國內。”曹良稱,國內獵人羣體尚未形成,一是狩獵費用高昂,大部分人經濟上難以承受;二是我國對槍支的嚴格管制,包括獵場也沒有殺傷力較高的槍支。
“事實上,國人打獵已沒有法律方面的障礙。”曹良說。
正規狩獵防治濫捕盜獵
據曹良分析,開展狩獵活動有利於野生動物的保護,並有着多方面益處。
首先可以讓當地認識到,野生動物作爲一個寶貴的資源,同樣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一隻藏原羚市場售價1500美元,一隻盤羊市場售價1萬美元,比簡單的食用價值增加上百倍。
“野生動物主要集中在我國西部地區,大多是經濟相對落後甚至是最爲貧窮的地方,狩獵能給當地帶來很大的收益。”曹良舉例稱,甘肅肅北縣前些年GDP只有1200萬元,狩獵每年可以給當地帶來100多萬元的收益。
“在一些地方,已經形成了專業的狩獵服務隊伍,他們歸當地林業部門管理。狩獵時,他們爲獵人提供服務。平時,這些人員就進山,開展巡護和反盜獵工作,加強執法監督。”據曹良介紹,新疆8個地、州的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和狩獵服務部門,都是通過狩獵收入而建立起來。由於有了這樣的機制,近年來各地濫捕盜獵現象已經杜絕。
據曹良介紹,目前在我國從事狩獵行爲的許多是外國人,而狩獵品最終是進入博物館的。狩獵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向世界宣傳中國的野生動物物種,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國人將可出國狩獵最近兩年,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先後組團參加過在捷克、美國等國家舉辦的狩獵展覽會,給他們的一個最大感受就是,狩獵作爲一種對野生動物的保護行爲,已經催生出狩獵產業和狩獵文化。
從產業的角度來看,從服務到狩獵用具,從標本到工藝品,從狩獵雜誌到俱樂部,一應俱全,狩獵產業鏈已經非常長。
據曹良介紹,國際野生動物保護組織Traffic公佈的有關資料表明,近年來,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嘗試國際狩獵項目以促進保護,並且以狩獵爲保護工具以達到野生動物的可持續利用。
Traffic組織認定的“國際狩獵”爲:由外國獵人前往目的國,目標是一種或幾種野生動物,外國獵人願意支付一定的費用以獲得某種經歷或戰利品的一種活動。
據介紹,在德國將近有100家狩獵代理機構,類似於旅行社。在意大利也有40家左右。歐洲狩獵旅遊市場中,提供的狩獵物種包括29種有蹄類、15種食肉類動物,其中18種屬於《瀕危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I和Ⅱ動物,41種動物在1996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的紅名單中。CITES公約組織2006年允許以狩獵紀念物形式出口非洲大象1325頭,其中博茨瓦納一個國家就可出口270頭。
狩獵數量的供給在不同國家差距很大,匈牙利和波蘭每年達到10000到20000次,而中亞國家或者中國每年只能在百餘次。
“只有外國人來中國狩獵,沒有中國人去外國狩獵,這其實是不平衡的。中國人同樣應該享受這個權利。”曹良透露,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計劃今年下半年組織中國公民出國打獵。目前可以去的國家包括博茨瓦納、津巴布韋、坦桑尼亞、美國、加拿大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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