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人民論壇》刊登文章說,隨着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快速的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官員心理中出現了許多讓人擔憂的不健康因素或負面成分,如貪婪、邪情、迷信等,其中最爲值得注意的是59歲及39歲羣體,這兩類官員羣體的心理稍微出些偏差,便很容易走上貪污受賄的歪路。
59歲,人走茶就涼?
“59歲現象”是中國近年來反腐敗鬥爭中出現的一個新名詞,是指一批有權勢的人物臨近退休之前,利用自己的權力“狠撈一把”的一種現象。
一些老官員因爲心理不健康因素潛伏已久,快到退休的時候由於受到“客走茶涼”的刺激,往往產生“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政治心理,結果卻犯了錯誤,很是讓人痛惜。究其原因,大多數是因爲政治心理失衡和扭曲的結果。如玉溪菸廠的褚時健,在談到他當時的心態時毫不隱諱的說:“我辛苦了一輩子,不能就這樣交權。我得爲自己的將來想想,不能白苦。”
有關專家指出,政治心理與社會生活是一種雙向互動關係。一方面,政治心理來源於社會政治生活,正如腐敗的政治心理有時來源於對現實社會腐敗現象的耳濡目染一樣;另一方面,政治心理一旦形成,又反過來對社會政治生活產生巨大的能動作用和影響,腐敗的政治心理存在是社會腐敗現象不可根除的根本原因。
“59現象”根本要害是“權爲己用”,但根本原因是“權力能夠爲己所用”。當權者爲什麼敢於冒風險“爲己所用”纔是最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
在59歲時落馬的幹部心理上的一個共同特徵,就是感到自己職務到頭,沒有奔頭,生活平淡無奇,萬事索然無味。年齡本來是一種自然的存在,可一旦與就業、職位相掛鉤,就會引發心理問題。如果有人再左攀右比,認爲到了什麼年齡就應該晉升什麼職務,否則就是“不公平”,勢必尋求額外補償來達到心理平衡,就必然導致舞弊以及各種腐敗現象。
39歲,急於上臺階?
現在,一批年齡在39歲左右的年輕官員開始走向中國政壇的前臺,成爲當前黨政機關裏中層權力位置上不可或缺的人物,尤其是縣、處級位置上的中心人物。這些年輕的官員挑起大梁之後,爲中國政壇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隨着改革的深入,這一年齡段上的一些官員心態開始發生微妙變化,繼“59歲現象”之後,“39歲問題”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警覺。
對任何一個人來說,求上進本來是件無可非議的事,官員也毫不例外。然而,隨着幹部選拔任用標準被“年齡、產值、政績”等硬槓子限定,一些官員一旦臨近“難被重用”的年齡界限時,在心裏上產生了偏差。
皖南一名官員算了一筆賬:一個大學畢業生到鄉鎮,至少需要4—5年轉爲“股級”,再經2年轉副科,再經3年轉正科,再經3年轉副縣級,這一個“流程”下來,最“順”的幹部也要12年時間;從一個縣委書記被提拔到省委書記,正常情況下要經過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再到副省長、常務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最後到省委書記這10個臺階,至少要用15年時間。如果某一個環節跟不上,就會面臨被淘汰的危險。於是,一些幹部時時推算着自己是否“上”,一旦到了“39”這樣的節骨點眼上,自然而然就會想到“跑官、要官、買官”,開始不擇手段地“上臺階”。
近幾年,從一些地區紀檢部門查處的違法亂紀案件中,受查處的縣、鄉兩級領導幹部中30至40歲之間的成了“主力軍”,越接近40歲,“買官賣官”現象等違法亂紀現象越相對集中。最典型的事例就是福建省原政和縣縣委書記丁仰寧買官賣官案所涉及的大批39歲官員。
在衆多“39歲官員”中,能夠馬不停蹄、連續升遷的畢竟只是少數人,更多的年輕官員只能被提拔到有限的權力階層,而且往往只能身居某個“副職”。比如某個人在39歲成了某個處級單位的一把手,在這個位置上可能一干就十年八年,甚至更長時間。只要他不走,他下面的副處長、科長就誰也別想得到提拔。於是,有人就會憂心忡忡,覺得自己的提拔之日遙遙無期,前途一片渺茫。
“想得開的人”開始捱時間、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雖做不出成績但也不必得罪人,反正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從此省心省事,倒也落個逍遙自在。
“想不開的人”開始煽陰風、使暗箭、拉攏左右,日謀夜算想着將一把手“搞倒”、“攆走”——自己既然活不好,他人也別太好活;“積極的人”可能會找找門子、跑跑關係,換個地方爭取點實權,或者變通變通,利用已有的關係網邁出機關大門,下商海里尋求新路;“消極的人”則會將視線轉向吃喝玩樂、聲色犬馬,利用手中僅有的權力揮霍公款或牟取私利——仕途失意“錢途”得意,官場失意情場得意,自毀一己前程,貽害一方百姓,堤內損失堤外補,反正對於升官是“心涼了”。
貪官難過兩道“坎”的心理解讀:貪慾和年齡無關
最新的《人民論壇》分析了“59歲現象”和“39歲現象”,並援引專家的觀點指出,除了“幹部能上不能下”、“權力監督缺乏”等用人體制機制方面的外部原因外,官員的心理健康程度是造成這種現象的內因。
有心理學專家指出,貪官們一般存在嚴重的僥倖和自我保護、投機取巧的心理,這種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開始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不平衡,如“59歲現象”的犯罪案件,犯罪人有一種補償心理,想在退休之前撈上一把;“39歲現象”的發生則是犯罪人對自己期望值太高,而當這種心理預期一旦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阻礙時,就會感到“政治生命”已經結束,就開始混日子了。
這些不同表現的心理失衡,惡性膨脹的個人私慾以正當的手段滿足不了,再加上外界的不良誘惑,結果就導致貪官在這兩個年齡段最容易出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犯罪心理學專家周惠博教授指出,人不是一生下來就有犯罪心理的,只有當不良心理得不到及時的矯正與治療後,纔會逐漸演變爲違法犯罪心理,如貪污受賄等。心理的轉化有良性和惡性兩種,良性轉化就是放棄原來的犯罪動機,和原來的昨天告別;惡性轉化則會利用手中的權力牟取私利、違法犯罪等。
許多官員過不了“39歲”及“59歲”這兩道坎。揭示了這樣一個道理:人的體力、智力、記憶力等都是和年齡有直接關係的,只有貪慾和年齡無關。在現實生活中,如何對這些年齡段的黨政幹部,進行心裏上矯正和指導,讓其擁有健康、樂觀、向上的心態,乃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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