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爲妻子不治身亡後,醫院又爲其進行了大量搶救工作,使自己多花了8000元的治療費,中年男子呂某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返還治療費。日前,該案經河西區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被告方自願補償原告2000元。
原告呂某訴稱,去年4月27日晚,其妻宋某因病被送到被告醫院,一系列搶救後,醫院方面仍未能挽回宋某的生命。呂某認爲,院方在妻子死後仍爲其進行了大量治療,致使自己多花了8000元,故將對方告上法庭。
審理中,被告方辯稱,該方醫務人員在爲呂某妻子治療的過程中,所有程序和行爲均符合醫學科學規範,救治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也均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屬於合法收入,因此不同意返還。經主審法官耐心調解,案件最終順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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