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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今天刊發題爲“正面報道:咋這麼容易忽悠少數官員”評論文章,對地方政府頻頻遭到假記者敲詐勒索的現象進行了分析。文章指出,正是某些官員太強調政績,希望媒體多宣傳自己以便多積累撈功的資本,才使得投其所好的假記者屢屢得逞。
文章說,在百度鍵入“假記者”三個字搜索,類似新聞竟有近7萬條。其中,以批評報道要挾地方政府敲詐勒索的不少,而以正面宣傳爲由,騙取鉅額“發稿費”、“版面費”的也相當多。而且,以正面宣傳行騙的假記者大多栽在收錢遲遲不見報道上,並非在採訪過程中因爲言行不軌引發懷疑。
地方政府爲何這麼容易被假記者的“正面報道”所惑?文章指出,其中原因很多,關鍵在於“正面報道”被一些官員當成邀功請賞的政治資本,而某些上級領導機關又偏偏喜歡“按圖索驥”,習慣於將這類報道作爲考量官員政績的依據。於是乎,就出現這樣一種現象:黨委政府部門年初對宣傳部門下達硬性指標,要求在當地或上級黨報發表多少正面報道,甚至明確頭版頭條不得少於多少篇。否則,年終考評時宣傳部門的成績將被“一票否決”。如此一來,宣傳部門面臨巨大壓力,宣傳幹部妙筆生花,小題大作,千方百計與記者套近乎,想方設法把“正面文章”做得天花亂墜。如此一來,假記者行騙就屢屢得手,這無疑是正面報道指標化的結果。
領導憑什麼在新聞事實尚沒發生的前提下,就硬性規定全年必須見報多少正面報道?文章批評說,這種現象說得難聽點不僅有“逼良爲娼”之嫌,也爲假記者預留了很大的行騙空間。可以肯定,如果某些官員繼續如此重視“正面報道”,投其所好的假記者恐怕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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