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七月二十五日,上海媒體公佈,上海市教委全面否定全日制私塾“孟母堂”。據悉,“孟母堂”分別違反了辦學許可的有關規定、違反《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違反了教育收費的有關規定。對於“孟母堂”的“讀經教育”內容和方式,上海市教委也認爲與《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不符。圖爲七月十一日,“孟母堂”暑期班的照片。
據上海《新聞晨報》報道,今後適齡兒童不去學校讀書,而選擇“私塾”接受小班化教學絕難行通。即將於今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年滿6週歲的兒童必須入學接受義務教育。23日,在上海市教委專門召開的新法輔導報告會上,教育部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張文明確表示:“任何將孩子送往全日制私塾受教育的行爲都是違法行爲。”
不管是孟母堂還是國學堂,這些脫不開“私塾”帽子的全日制教育形式近日在滬上引發熱議。23日,張文對此表示:“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私塾教育違背新《義務教育法》。
張文解釋說,適齡兒童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它同時也是強制性的。法律並不限制學生課後到一些依法設立的民辦機構接受額外教育,但從小就只進入諸如國學堂之類的全日制“私塾學堂”受教育肯定不行,“這是一種退步”。
除“私塾”形式外,社會上還出現不送孩子上學而由父母充當教師在家教育的現象,對此,新《義務教育法》也予以否定。“即使家長再有本事,孩子也不能在家接受教育。”張文表示,孩子入學接受的不僅是知識,還有養成教育,即一種認識社會、與人交往的能力,這是家庭教育環境所無法給予的。另外,諸如愛國主義教育、社會實踐,以及軍訓課程等也是家庭教育所缺失的。
根據新法,學生的入學年齡也不是父母所能選擇的。新《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週歲的兒童須入學接受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方可以推遲到7週歲,且要經過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