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從今年9月1號起,民航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將再度提高。
這是2005年8月民航國內航線恢復徵收燃油附加以來,第二次提高徵收標準。調整後,800公里以下航段的燃油附加費從原來的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此外,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徵收實行優惠,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50元。在這項政策出臺前,已經購買了9月份以後機票的旅客將不再補收。
據瞭解,2005年3月份以來,國內航油價格已經上調了五次,上漲幅度接近50%。在國際油價持續上漲的形勢下,國外各航空公司在其國內航線上,也隨時調整着燃油附加的徵收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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