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肥東縣縣委副書記姜振華涉嫌受賄犯罪,已經被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姜振華案件是在合肥市檢察院在辦理其他案件中牽扯出來的,後交由瑤海區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辦理。經查,現年53歲的姜振華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利用擔任肥東縣縣委組織部部長、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及分管工業經濟、工業園區和招商引資的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肥東縣靜安集團總經理孫斌(孫斌因涉嫌對有關人員行賄多達400多萬元被檢察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也因其賄賂行爲導致肥東、瑤海部分黨政領導幹部被查處)人民幣13萬元、美金5000元以及價值15萬元的門面房一套,價值5萬元的女式勞力士手錶一塊。
姜振華案件於2006年8月3日被瑤海區檢察院立案偵查,次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姜振華涉嫌其他犯罪事實仍在查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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