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表示,個人轉讓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一併徵收。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房地產管理部門把繳納契稅,作爲辦理產權過戶的前置條件。稅務機關將充分利用房地產轉讓的契稅信息,加強其他稅種管理。
在房地產交易場所,稅務機關設置稅收徵收窗口,一併徵收房地產交易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暫不具備條件設置稅收徵收窗口的,稅務機關委託契稅徵收部門,一併徵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
最近,在“二手房”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上,官方進行了細化。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在這一問題上,基本政策始終未變,並沒有出臺新政策,只是對原有規定進行了完善、細化。
他還介紹說,此前,在“二手房”交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相關費用扣除標準,不夠明確、詳細,各地執行不一。實際徵管中,一些納稅人瞞報交易價格,或者不能提供與納稅有關的房屋交易信息。一些地區對“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的徵收不到位,造成稅收流失。
|